通知!滨州市进一步加强外卖送餐服务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2022-05-13 22:47:17 - 政府网站

5月13日,滨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卖送餐服务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服务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临时管控区等中高风险地区的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实行每天1次核酸检测;对服务于非涉疫情区的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每2天1次核酸检测。在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的核酸频次检测。相关通知如下:

一、落实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疫苗接种“应接尽接”的原则和要求,做好“人、物、环境”同防,尤其是针对“人流、物流”实行重点管控,减少人员流动,严控聚集性活动,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应急机制,做好应急事件的处置。

二、施行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分级管理。对服务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临时管控区等中高风险地区的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实行每天1次核酸检测;对服务于非涉疫情区的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每2天1次核酸检测。在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的核酸频次检测。

三、建立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备案机制。按照相关规定,企业要将外卖送餐服务人员名单及每天、每周核酸检测情况向属地商务部门备案,并推送至市场监管专班。对未纳入备案管理的人员及健康码、核酸检测、抗原检测不符合要求的配送人员,企业不得派单。

四、企业对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须采取集中管理。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活动范围原则上不超出“居住地—工作地—配送区域”,减少配送工作以外的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员工提供集中居住,并服从属地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以监督和管理互相交叉、相互弥补的形式,形成涵盖各方面监管内容的立体网络,提高疫情防控能力。

五、企业应建立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信息登记。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

六、配餐单位在配餐时,应及时查验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的健康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对不符合要求的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不得配餐。

七、企业应配备充足的口罩、体温计、消毒液和免洗手消毒剂等必要防控物资,并对员工开展健康教育,做好口罩、手套的正确佩戴和及时更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在外出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进一步降低配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疫情感染或传播风险。

八、推广应用无接触式配送模式。服务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临时管控区的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必须采取无接触配送。企业应实时掌握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轨迹、接触人员等活动信息,通过骑手端APP或车辆定位系统与其保持实时同步,一旦出现问题,可第一时间调取信息进行回溯排查。

九、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在等候取餐时,要避免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距离;餐箱、车辆、工作服等相关物品应保持清洁卫生,及时进行预防性消毒。

十、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应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在配送过程中,应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物品和部位,尽量避免直接用手接触楼梯扶手、电梯按钮、门把手等设备和设施。企业要为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配发免洗速干手消毒剂,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在完成每单配送后,均应对手部进行充分消毒。

十一、当接触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后,外卖送餐服务行业人员应及时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

十二、市级市场监管、商务、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压实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三、对外卖企业及送餐服务行业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如遇疫情形势发生变化,防控要求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来源:滨州网)

(责任编辑:刘雪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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