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第三十期)

2022-05-13 17:30:01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第三十期)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5月12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近期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第三十期)。

据通报,近期,网络上曝光多起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的舆情,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深化源头治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餐饮环节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持严管、严控、严罚的高压态势,高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组织对辖区连锁餐饮、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问题处置情况如下:

一、北京滨河聚酒楼,招牌名称朋源来。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食品库房摆放混乱未分区隔墙离地存放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二、北京德月轩餐饮中心,招牌名称德月轩。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操作间垃圾桶不加盖、地面卫生未及时清理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三、北京京川府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茶太良品。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物品堆放混乱、地面卫生差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四、北京家香食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家香食代东北菜。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操作间垃圾桶闲时未加盖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五、北京梓兴祥饭馆,招牌名称饸饹面-家常菜。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冰箱内食品未加膜加盖存放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六、北京田孟餐厅,招牌名称电烤鸡架。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从业人员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未能保持清洁未能保持个人卫生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七、北京艳杰顺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大帅烤肉。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从业人员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未能保持清洁未能保持个人卫生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八、北京邹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招牌名称马氏依兰拉面。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凉菜间擅自变更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九、北京金谷元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阿甘锅盔。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卫生坏境差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十、北京金垚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大块牛肉面。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卫生坏境差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十一、北京艺膳珍品饮食文化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和风寿司。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卫生坏境差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十二、北京斋堂天天鲜饺子馆,招牌名称天天鲜饺子馆。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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