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地”里能长出什么样的企业?浙江经验告诉你
➤“标准地”的标准,一方面约束政府,让招商引资和监管全过程阳光透明;另一方面约束企业,让企业在“标准地”里赛“亩均”,倒逼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5年来,浙江省不断推进由“标准地”、“一窗服务”、承诺制、“区域环评+区域能评”等组成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领域集成改革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岳德亮
湖州东田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国飞,曾给莫干山高新区投促局、经发局送过两面锦旗,感谢当地实施“标准地”改革使企业投资项目提前完成竣工验收。“项目从拿地到投入试运营只用了一年时间,一切都很顺利。当初选择这里投资非常正确。”张国飞口中的“标准地”最早出现在2017年的浙江德清。
同年8月31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官网出现一则公告,坐落于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城北路南侧、伟业路东侧占地35814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挂牌出让。这是浙江省首块以“标准地”形式出让的公告。公告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中新增4个指标:土地产出、亩均税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环境标准。
“标准地”即在完成区域评估基础上,国有建设用地带着投资、能耗、环境、建设等标准进行出让,并实行对标管理。土地出让前,由政府统一组织开展区域评估,研究制定投资、能耗等标准,向社会公告出让。企业通过对标竞价,按照约定条件取得出让土地。“这项改革颠覆了政府的供地模式、服务模式和招商模式,倒逼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产业升级。”德清县委书记敖煜新说。
以标准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标准提升简约便利的投资感受,以标准促进自动自发的产业升级。5年来,浙江的“标准地”改革颇受关注。
标准地形成双向约束
“标准地”改革,一方面约束政府,让招商引资和监管全过程阳光透明;另一方面约束企业,以亩均税收倒逼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对很多亲身体验过“标准地”改革的企业来说,以前拿地往往不知深浅,有开盲盒的感觉。而“标准地”改革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企业可以阳光竞拍、量体拿地。
德清县发改局党委委员何方元说,“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能耗、环境”等指标公告时就公开了,企业对标竞价拿地,达得到就竞标,降低隐性交易成本,以透明化、精细化的土地出让标准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对标竞价,让企业公平竞争。
根据浙江大学第三方研究报告,94.24%的企业家更偏好“标准地”出让方式;96.27%的企业家认为“标准地”提高企业参与土地招拍挂公平性;96.15%的企业家认为“标准地”提高土地出让信息透明程度。
“标准地”改革促进亲清政商关系重塑。采访中,多位县、市(区)发改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后,企业从项目拿地到开工,由原先要找各个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咨询办事转变为只需要联系项目代办员,有全程免费代办服务,不用企业操心,更不用请客吃饭托关系。
浙江大学第三方研究报告显示,受访企业对行政审批部门办事效率的满意度为92.55%,对审批人员工作态度的满意度为92.90%。
我国人均资源占有量偏低,只有真正体会到土地等要素资源的稀缺性并加以珍惜,才能真正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标准地”改革,通过设置亩均税收指标提高新增用地的准入门槛,倒逼企业提高生产效率、转型升级。
“标准地”改革要求土地出让需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承诺按约兑现指标,明确违约责任,引导企业拿地量入为出,倒逼集约节约用地。这样就可以腾出更多土地空间发展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智能家居等优势产业。
康纳(浙江)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傅启才说,过去企业主拿地更多的是考虑竣工投产后产出多少收益,亩税收、环境能耗等考虑得不多。现在,企业拿地也必须考虑“适度消费”,推动企业提档升级,以增加亩均税收。
集成改革让盆景变风景
5年来,浙江省不断推进由“标准地”、“一窗服务”、承诺制、“区域环评+区域能评”等组成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领域集成改革,“标准地”改革多点开花,从“盆景”变为风景。
杭州市全面实行“标准地”出让后“半年内开工”,企业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当天领证等改革举措。改革后,让企业在办理“标准地”首次登记时,仅需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地协议书等资料。市、区(县)两级办事大厅均设立企业专窗,实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一次性办结。
湖州市结合“标准地”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等各类低效用地的“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打出改革组合拳。据测算,改革后,企业投资项目从原来跑13个窗口变为跑一窗,政府代办员全程帮跑代办;开工前全流程审批时间全面实现“最多80天”;环评、能评、水保三项制度性交易成本合计降低95%。
金华市是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试点地。当地通过全链条梳理、全流程重构、全过程监管服务,建立“标准地”事中事后“1234”标准化全流程监管体系。金华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标准地”项目监管计划已使企业现场监管次数缩减了70%,参与“标准地”改革的企业,获得感大大提升。
持续升级扩展延伸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浙江“标准地”改革也在不断迭代升级,逐渐由最初的工业项目,拓展到企业投资服务业项目和物流仓储供地范畴。
2018年7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确保具备项目开工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等基本条件;构建“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明确当地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的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明确“标准地”出让承诺履约要求;推进“标准地”与代办制、承诺制等改革联动。
2021年底,《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发布,其中提出深化“标准地”改革,除负面清单外,新批工业用地100%按照“标准地”供地,探索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地”改革。浙江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2021年,在新增工业用地100%按照“标准地”出让基础上,全省积极探索“标准地”制度向生产性服务业延伸,分别在德清县、金东区开展企业投资服务业项目和物流仓储“标准地”改革试点。
近年来,“标准地”已成为稳定项目投资确保浙江省经济实现持续增长的压舱石。浙江省发改委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省供应工业“标准地”9528宗,面积36.69万亩;2021年浙江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平均达到383.74万元/亩,亩均税收从2017年的25.5万元/亩增加到2021年的36.93万元/亩,增幅达44.8%。
“‘标准地’是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优质项目加快落地,增创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体制机制新优势。”浙江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钟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