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关于对山东省莘县医药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3-06-13 12:33:1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3年6月12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山东省莘县医药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山东省莘县医药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2日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法定
代表人
质量
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有效
期至
备注
山东省莘县医药公司
鲁AA6352010
马英峰
周庆玲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燕塔办事处张屯190号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医疗用毒性药品(限中药)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