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辉记百货商行被罚款1000元并给予警告

2024-06-13 03:20:56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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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辉记百货商行因食品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处以罚款1000元并警告的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辉记百货商行的违法行为属于食品违法行为,具体情况为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此外,还存在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情况,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事项需要变更但未按时提出变更申请,而继续从事生产活动的行为。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辉记百货商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及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构成了食品违法行为。因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采取了罚款1000元并警告的行政处罚措施。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辉记百货商行被罚款1000元并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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