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力丰物流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款200元

2024-06-13 08:50:55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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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宁夏力丰物流有限公司因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并违法超限运输,被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分局、给予罚款人民币200元整(¥200),警告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该公司于2024年06月07日04:30使用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从银川南环运送至苏银产业园的过程中,车辆外廓尺寸和总重均超过法定限值,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宁夏力丰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陈学平驾驶该车拉运钢板(不可解体),在青银高速公路水洞沟收费站处,由于违法超限运输被收费站举报。

宁夏力丰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二款和《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构成了超限运输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勘验后,得出的结果为:车货总长16.8米,总宽3.08米(超过法定限值0.53米),总高3.7米,总重49.9吨(超过法定限值0.9吨)。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和裁量基准,该公司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同时还被给予警告。

宁夏力丰物流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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