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节能技改”寻变通、给违规增产“开绿灯”,浙江四市被点名丨中央督察案例追踪
转自:中国环境网
究竟是怎样的“节能技改”,让嘉兴、杭州上马超十万吨/年的烧碱项目?是怎样的“数学运算”,让水泥窑径为4.8米的产能与5.0米的产能画了等号?又是怎样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让多市遭遇难得一见的“跨年霾”?
日前,新一批典型案例发布,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聚焦大气环境,指出浙江省嘉兴、杭州、湖州、绍兴四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问题。
借“节能技改”寻变通,“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严
“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早在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就做出要求,努力化解过剩产能。
等量、减量置换等措辞,传递出的应是“小于或等于”的意思。而在嘉兴和杭州,却出现了“大于”原有产能的情况,并且地方部门却声称事出有因,美其名曰“节能技改”。
什么是节能技改?顾名思义,它指的是产业和工艺发展改革的方向,多是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的鼓励项目。那么,是什么样的“节能技改”能让嘉兴和杭州上马超10万吨/年的烧碱项目?
督察人员告诉记者,“所谓的节能技改,经我们查证,其实就是把工业生产放在了晚上,工作时间发生挪移,但实际企业用电量没有降低。真正的节能技改应当是通过工艺改造,将落后的技术升级,从而降低用电量,比如原本需要100度电的地方,如今只需90或80度电。即便是真正的‘节能技改’项目,也该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产能的等量或减量置换。如果只是晚上和白天生产的区别,不能称之为‘节能技改’。但是,嘉兴市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却借‘节能技改’之名,上马15万吨/年烧碱项目,且有关部门违规予以备案审批,目前已建成10万吨/年烧碱装置。在杭州,我们也同样发现以此名义上马10万吨/年烧碱装置的情况。”
组织专家论证会,给所谓“产能置换”开绿灯
为了违规新增产能,一些地市还搬出了站不住脚的“数学运算”。
为积极有效地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2013年,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建设新增水泥产能项目,新建水泥项目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5年后的2018年5月,原浙江省经信委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明确,杭州富阳山亚南方水泥、建德南方水泥各建设一条50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径为4.8米。然而,督察发现,杭州市富阳区、建德市相关部门违规同意企业窑径建设规格调整为5.0米,并办理审批手续,两条生产线违规增加产能1000吨/日。
窑径怎么就从4.8米变成5.0米?国家印发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明确,水泥产能就是按照窑径进行换算,4.8米对应的是5000吨,5米对应的是5500吨。二者为何能画“等号”?督察人员从有关部门提供的一份产能论证会专家意见中找到了答案——地方有关部门在落实的时候搞了“变通”。
“对于其关键设备水泥回转窑的窑壁选择方面,设计院和生产设备厂家对Φ4.8X72m(Φ表示圆的直径)的三档窑和Φ5.0X60m两档窑两种窑型进行了充分的比对和必要的论证,认为两种窑型生产能力相当。”2018年5月11日,富阳和建德市经信部门共同主持召开了5000吨/日熟料生产线Φ5.0x60m两档支撑短窑设备选型专家论证会,援引部分便是经过专家组讨论和研究后形成的意见内容之一。
但事实真的如此?数字不会说谎。督察人员调阅了浙江省水泥企业熟料产能审批情况、设备(窑径、产能)清单以及2021年以来每个设备的年度产量情况表,发现杭州山亚南方水泥有限公司2023年熟料产量为233.32万吨,即便不考虑企业停产和错峰生产,以365天为单位计,实际的日产量也高达6392吨/日,远超核算的5000吨/日。
专家论证背书、相关部门审批,获得一路“绿灯”的企业以为借此拿到违规增加产能的“通行证”,但督察组通过对企业实际产能的查证和计算,还是将这笔“账”算明白,揭露了企业力争将窑径从4.8米增到5.0米的最终目标——增加产能。
一场“跨年霾”揭露重污染天气应急不力问题
2023年末,面对一场令人始料未及的“跨年霾”,浙江省级相关部门多次发函预警提醒,但湖州、杭州、嘉兴和绍兴四市既不发布预警信息,也未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多次发函预警提醒”,四市却未启动应急响应,究竟为何?
当前阶段,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这一标志性战役,早在2022年,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委印发了《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要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调整重点区域预警启动标准,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橙色预警以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为启动条件。
但记者梳理数据发现,2023年12月28日—30日,杭州市连续3天出现中度污染;12月28日,绍兴市出现重度污染、29日—31日连续3天出现中度污染;12月28日,嘉兴市出现重度污染;12月30日—31日,湖州市连续两天出现中度污染。按照新标准杭州、绍兴应该启动橙色预警,嘉兴、湖州应该启动黄色预警。
但督察发现,杭州、湖州等市却在《方案》印发一年之久后,还未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作滞后,仍以之前的启动标准执行,导致2023年底发生的重污染过程虽达到新的启动条件但没有开展预警,放任“跨年霾”愈演愈烈。
新标准已经建立,修订工作却滞后长达一年,再次说明了四市对预警启动标准调整不积极、不主动的倦怠心理。不仅如此,督察人员还发现了湖州、杭州等市应急预案不严不实、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等问题。明明要按要求纳入管控清单的涉气企业,却未被纳入清单;明确管控措施的涉煤企业却无需采取任何应急措施;一些企业甚至不仅未落实应急预案要求的限产措施,反而在黄色预警期间超产能生产,这些都暴露出浙江一些城市存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问题。
当前,我国空气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未到来,大气治理还处在负重前行、爬坡过坎的关键期。对每个城市而言,更多的“蓝天”不仅是天帮忙,更多时候还需靠“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