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成立“榕树下乡贤调解队” 让纠纷在笑谈中化解

2024-06-13 15:25:26 - 政府网站

转自:汕尾发布

在海丰,有百年以上历史的榕树不在少数,任何一个乡镇都至少有一两株,村民们喜欢坐在古榕树下喝茶聊天,休憩玩乐。古榕树,既是历史的积淀,也是村里百姓和睦相处、亲如一家的美好见证。

为挖掘广东文化中的“和”元素文化,充分发挥乡贤参与调解作用,海丰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成立“榕树下乡贤调解队”。调解队由乡贤担任调解员,以大榕树为主阵地,将调解室搬到榕树下,让乡贤调解员通过茶余饭后的聊家常发现村里一些潜在矛盾,定期在榕树下通过恳谈掌握村情民意,发现隐患苗头,把情理道理讲清楚,让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在欢笑洽谈中悄然化解,实现小纠纷现场调、大纠纷马上报。截至今年4月底,海丰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68宗,调解成功率100%。

乡贤调解工作的核心是推选在当地有威望、热心调解、处事公道的退休回村老干部、老党员、致富领头人等人担任调解员。海丰县司法局积极引导老党员、老模范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致力打造一支“接地气”的人民调解队伍,激发乡贤的活力。如此一来,乡贤既发挥了他们在乡村建设、治理中的带头作用,又充分发挥了乡贤“地熟、人熟、事熟”以及威望高的优势,在法治的前提下,突出以“德、理、情”来化解矛盾,用老百姓的“法”处理老百姓的“事”,更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尤其是邻里纠纷。

“楼上业主家刘某水管漏水导致我家楼上墙皮破裂,却不愿意出钱修理。”榕树下一居民陈某跟乡贤调解员如是说,调解员听完便详细询问了事情经过,并与镇专职调解员共同上门与楼上业主进行调解,从常理、人情、法律等多个角度对其不愿意维修的行为进行劝导指正,最终刘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承诺愿意支付相应维修费用。“你们家楼顶维修好了吗?”几天后,调解员在榕树下与陈某再次碰到,简单几句谈话便对情况进行了回访,事后执行是否到位也在拉家常、见面问候中得到回馈。

“调解员都是我信任的人,这种调解方式又快又好。”村民对调解队的工作作出了这样评价。这种工作方式不仅提高了人民调解的速度、温度、精度,也获得了当事人的满意度。

海丰县司法局在充分发挥乡贤调解作用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乡贤带头参加“八五”普法各项活动。乡贤调解员以民俗聚集民心,每逢重大节日或村里重要风俗日,选择茶余饭后把村民召集在村的大榕树下,联合法律明白人队伍向村民解读《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乡贤调解员在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等方面对群众进行渲染培养,通过示范、灌输、评价劝阻等教育方式,有效提升了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难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以“榕树下乡贤调解队”为阵地开展宣传活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提高村民的法律素养,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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