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茂名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出炉

2024-06-13 19:06:10 - 茂名发布

转自:茂名发布

又是一年毕业季

毕业和就业

是广大高校毕业生格外关心的事情

近日,我市出台了

《2024年茂名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十大行动方案》

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01

市场岗位拓展行动

强化民营企业拓岗激励。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壮大发展政策措施,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市场主体按规定落实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等。

同时,该行动还包括加大政府高校访企拓岗力度、发挥社会组织吸纳就业作用、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就业作用等举措。

02

基层人才引导行动

实施各类基层服务项目。“三支一扶”计划招募270人,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招募15人。支持各地围绕“百千万工程”引才需要,补充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工作。逐步扩大农村定向医学生培养规模。全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50人左右。

落实基层就业扶持政策。对到我市就业或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每人5000-10000元标准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等。

03

政策岗位快招行动

加快完成公务员招录。做好2024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提供公务员考试录用岗位不少于850个,优化招录流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入职。

稳定事业单位招聘规模。全年全市提供不少于1500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鼓励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自主公开招聘,及早完成招聘工作。

发挥国有企业引领作用。全市国有企业(含文化、金融国有企业)力争全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不少于40人,其中市属国有企业招用不少于30人。

04

创业创新支持行动

落实扶持政策。其中,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该行动还包含强化创业服务、拓展创业渠道等举措。

05

多渠道灵活就业助力行动

该行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创意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领域灵活就业。统筹实施职业伤害保障、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强化灵活就业政策保障。推广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参考文本,促进新就业形态规范发展。

06

专项渠道历练行动

鼓励升学深造。及早组织完成各类升学招生计划,争取全年研究生计划不少于130人,普通专升本计划不少于1500人,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不少于180人。积极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及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

鼓励入伍锻炼。进一步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加强征兵工作站建设等。其中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征集数量达到800人以上,按规定落实复学转专业、免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等。

扩大科研助理规模。全市开发120个以上科研助理岗位,支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等。

07

职业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就业指导。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推动各高校按照不低于毕业年度毕业生500:1的比例配备校级就业工作人员。持续办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举办“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

强化实践锻炼。实施“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提供2400个以上实习见习岗位。实施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全年募集见习岗位数不少于2625个等。

加强技能培训。支持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

08

公共服务畅享行动

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充分发挥校园“就业创业e站”作用,把扶持政策、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

大力组织招聘活动。持续开展“24365校园网络招聘”“百日冲刺行动”“百日千万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20场以上。

强化家门口就业服务。实施家门口就业服务圈建设行动,推动各地共建联建就业驿站,为辖区周边的长期失业、家庭困难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指导帮扶等。

09

就业援助暖心行动

强化在校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建立健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一对一”帮扶责任制等。

该行动还有加强困难高校帮扶、兜牢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底线、扎实提供“1131”服务等举措。其中,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10

就业权益保障行动

强化就业安全教育。将就业安全作为就业指导课程的重要内容,落实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度等。

打击就业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依法严厉打击“黑中介”、假章假证以及以就业、培训为名义的信贷陷阱、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该行动还包含推动体检结果互认、规范毕业去向监测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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