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修改为“释放或者丢弃” 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有新意

2022-07-13 19:23:41 - 媒体滚动

“管理”修改为“建设和管护”;“林业主管部门”修改为“保护区管护机构”;“放生”修改为“释放或者丢弃”。为适应新形势需求,进一步加强哀牢山保护管理,云南省修订了《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2日开始至之后一个月时间内,玉溪市人大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哀牢山是地球同纬度上生物资源最为丰富的自然综合体之一,保存了地球上最原始、最完整的中山湿性长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国家一级濒危重点保护动物西黑冠长臂猿、灰叶猴、绿孔雀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被誉为东半球同纬度带上的天然物种“基因库”。

“放生”修改为“释放或者丢弃” 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有新意

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查处了一批盗伐滥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擅自开垦林地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案。

由于之前的自然保护区条例年限已久,存在着法律法规裁量难把控,可操作性不强等缺点,此次修订《条例》将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项改为第二项,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处罚的以外,由县级以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可以处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降低处罚下限,可以方便一线执法人员使用惩戒手段处罚一些轻微违法行为。这也是此次修改《条例》一大创新之处。”玉溪市人大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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