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科技经费监督检查的通知》送达公告

2023-07-13 07:01:17 - 海南日报

海南嘉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你公司与本机关签订了《海南省社会发展科技专项项目任务书》,承担了本机关科研项目“澄迈县福山镇大棚特种蔬菜无公害立体高效种植示范项目”。项目实施期结束后,你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因此,本机关于2018年11月28日作出通知,明确该项目按验收不通过处理,收回项目结余经费及使用不合理经费。根据相关规定,为做好该项目的结余经费收回工作,本机关于2023年4月4日向你公司作出《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的通知》(下称《监督通知》),通知你公司自收到《监督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如果因你们的原因导致结余经费金额无法确定,本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对你们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回已拨全部财政资金的处理措施。现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监督通知》,《监督通知》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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