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辣美香食品有限公司未重新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宣市监处罚〔2023〕14号),涉及宣城市辣美香食品有限公司未重新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宣城市辣美香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02MA2U2FN814
盛泽峰
宣市监处罚〔2023〕14号
未重新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检查的情况线索,2023年5月12日,执法人员对位于宣城市农批市场A幢5楼酱腌菜生产加工点进行检查,现场发现绿芽菜芯64箱,每箱20袋,每袋500克,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23年5月5日;碎雪菜157箱,每箱20袋,每袋500克,生产日期是2023年5月9日;外婆菜33箱,每箱40袋,每袋200克,生产日期是2023年5月3日;盛峰雪菜146箱,每箱20袋,每袋400克,生产日期是2023年5月10日,上述4个产品均标注的生产商是宣城市辣美香食品有限公司,厂址是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农改综项目集中区7号厂房,执法人员对发现上述库存产品实施就地封存的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5日共生产了绿芽菜芯70箱,销售了6箱,生产成本为20元/箱,销售价格是25元/箱;5月9日生产了碎雪菜170箱,销售了13箱,生产成本是15元/箱,销售价格是20元/箱;5月3日生产了外婆菜40箱,销售了7箱,生产成本是20元/箱,销售价格是25元/箱;5月10日生产了盛峰雪菜160箱,销售了14箱,生产成本15元/箱,销售价格是20元/箱。
违反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违法所得865元;2、没收库存绿芽菜芯70箱、碎雪菜170箱、外婆菜40箱、盛峰雪菜160箱;3、罚款人民币80000元整。上述罚没合计80865元
8.000000
0.086500
2023-7-10
2024-7-10
2023-7-18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宣城市辣美香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重新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