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确户外探险救援费用由个人承担 陕西咋规定?

2024-07-13 07:44:53 - 西部网

转自:华商报

7月9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的《户外探险旅游活动温馨提示》中提到,近年来,户外探险旅游活动日益增多,参与者受困遇险等事故时有发生,备受舆论关注。户外探险旅游以其神秘性、刺激性吸引了不少市民参与,但不具备专业知识,无专业设备情况下盲目开展户外探险风险较大。

北京明确:户外探险请求救助应依法支付由个人承担的救援费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提醒广大市民游客,参与户外探险旅游活动时,理性参与,杜绝冒险。游客应根据活动区域环境、项目难易程度和自身健康状况,充分考虑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理性参与户外探险活动。

探险活动中遇到突发险情,组织者、参加者应当及时启动自救预案,采取有效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保持冷静,及时进行自救、互救,尽快撤离危险区域。探险活动游客在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或相关机构予以及时救助,并依法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救援费用。根据“谁发起、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团队安全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团队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西安:户外活动也很盛行 经常会有人被困山里需要救援

在西安,因为邻近秦岭,自然风光环境优美,户外探险活动也很盛行,很多人周末或者闲暇时间也会去山里探险,有人喜欢走野路,或者是不提前关注天气变化,所以不时地就会出现人员被困无法下山的情况。

无法下山,就会求助,所在辖区政府尤其是公安机关和一些公益救援组织,每次都是闻声而动,展开救援。

此前,就有呼声,救援的时候,产生的费用应该由被救者支付,那么,实际上,陕西的户外救援,到底会不会收费呢?或者会不会和北京一样明确收费呢?

7月12日,记者浏览相关门户网站,均未发现有关户外探险安全管理规定,随后,记者致电陕西省文化旅游和体育部门,也没有获得正面回复。

陕西救援队:户外救援都是公益的 产生费用但不收费

记者了解到,西安此前的救援都是公益的,不会收取求助者任何费用。但不收取费用不代表不产生费用。

7月12日,陕西一专业进行山地救援的救援队负责人赵女士介绍,每次救援,基本上都会出动二三十人,大家从不同的地方赶过去,单趟的油费至少100元左右,往返按照200元算,这是距离近的情况,距离远的话,油费的花费会更多。

除了油费承担外,还得携带食品和水,每人又得一二百元,这样下来,每人一天的费用是300元左右,二三十人就得大几千元。如果一天没有救援成功,就得继续,直到救援结束,这个费用会更大。

“这还不算时间成本,有的队员在单位请假,还会影响工资。”赵女士说,但他们救援队成立8年来,一直坚持公益救援,所有的费用都是AA制,“给国家做贡献,这是我们的初心,哪怕花费再多,我们都无怨无悔,有的人被救下来,也会问收不收费,我们全部拒绝了,只会收锦旗,我们队部现在的锦旗都放不下了。”

这些年,就是在这种初心的支撑下,赵女士所在的救援队,义务从山上救下上千人,有的被救者,心怀感恩,也加入了公益救援的队伍之中。

陕西索骥律师事务所冯涛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二条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遇到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险的时候,虽然有权利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相关机构进行救援,但在接受救援之后,旅游者有一个必要的义务,即应当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有一些费用不需要你来承担,但有些费用是因为你自己造成的,特殊的一些费用由个人去承担。”冯涛说,但在实际救援中,收费往往很难实现。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卿荣波实习生何文萱

>>知道一下

国家立法支持有偿救援制度

不少省份已出台有偿救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首次对旅游者是否应承担救援费用做出了规定。

《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同时,《旅游法》第十五条还规定,“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许多地区和景区此前也纷纷出台了有偿救援规定。例如,《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登山活动发生登山事故,救援单位事后有权向受援者进行追偿,由其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新疆规定户外探险被救需承担费用,若救援中使用直升机,则每小时花费3万元;《安徽省旅游条例》规定,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旅游活动,若违反规定发生旅游安全事故,产生的救援费用,应当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相应承担。

编辑:呼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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