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型大学的社会服务:价值取向、关键问题和路径探索

2024-08-13 15:24:10 - 中国教育新闻网

◎摘 要 社会服务能力水平已成为影响研究型大学办学声誉、发展质量、社会地位的重要因素。面对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存在的问题,要理顺大学战略布局与区域发展、基础研究与社会应用需求、内部治理与外部政策供给等基本关系,从认知系统塑造、组织系统建设、业务系统融合、制度系统保障四个方面建立社会服务的工作体系,从而更好地发挥大学创新核心作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关键词 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区域发展;“双一流”建设

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经验表明,一流大学的崛起无不将国家战略、区域发展与自身办学定位紧密联系在一起,在解决国家重大战略问题中获得长期、稳定和充足的支持,在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充分的信任和反哺,在校准办学定位中更好地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职能。研究型大学作为国家创新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更开阔的视野来看待自身发展,不仅能研究世界前沿的科学问题,还要能解决社会发展的需求问题。这就需要进一步厘清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的价值取向,分析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的关键问题,探索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的有效路径。

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的价值取向

一流大学提供一流社会服务,这既是社会繁荣的基础,也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产物。当前,教育场景的变化、研究范式的转变和大学功能的强化,需要研究型大学把握高等教育办学规律,扎根中国大学办世界一流大学,全面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1.创新驱动发展中研究型大学的战略选择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对教育、科技、人才作出一体化部署。研究型大学在提升前沿科技源头供给能力、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要素集聚能力等方面有着天然优势,集知识传承、知识创造和知识应用与转化为一体的大学因顺应了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日益成为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主体之一。研究型大学不仅仅需要传播创新知识,更需要通过知识创新服务于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从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重大科技项目的谋划,到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创新的协同、社会创新文化的引领,无不体现研究型大学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中的战略支撑作用。

2.“双一流”建设中研究型大学的必由之路

从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经验来看,这些大学顶尖人才济济,师资条件充沛,实验设备先进,办学经费充足,生源质量较好,在国家基础科学研究、重大科技攻关和创新人才培养中承担着重要使命。我国通过“211”“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计划,使研究型大学的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研究型大学在引领世界科研前沿、服务国家重点战略需求和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研究型大学一流学科生态的营造、充足办学资源的获取、创新人才培养的落地,都需要大学将自身的发展与国家的战略、社会的需求、人民的福祉结合起来,在服务社会的广阔天地中加快实现高水平办学和高质量发展。

3.现代大学治理中研究型大学的路径探索

大学要提高办学治校的整体效益,就必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研究型大学而言,一方面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统筹处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各种职能,激发大学内在的办学活力和创新动力;另一方面也要处理好与政府、社会以及各相关主体的关系,发挥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办学的积极性,集聚更多有利于大学发展的资源要素,主动回应利益相关者的各类正当诉求,形成开放、和谐、有序的治理体系。社会服务作为研究型大学内部联系的“桥梁”和外部互动的“窗口”,承担着协调利益关系、构建治理网络、推动合作共赢的责任,是研究型大学提升治理能力的有效路径。

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的关键问题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虽然实现了长足的发展,但还存在“低小散碎”的现象——低水平、小规模、分散型、碎片化,在战略布局、功能定位和治理手段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理顺大学战略布局与区域发展、基础研究与社会应用需求、内部治理与外部政策供给等关系。

1.要理顺大学战略布局与区域发展的关系

区域发展和大学办学是相辅相成、共生共融的。大学办学定位带有一定的导向性和目的性,通过多元化的资源筹集和全方位保障,解决内部需求扩张和外部资源不足的矛盾。因此,一些研究型大学急于与地方政府签署各类战略合作协议,一些优势学科乐于多点布局,与地方高校争抢资源,而又无法落地生根开花。与此同时,区域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大学知识创新作用发挥与区域发展具有不一致性,社会服务能否带来财政收入的增加、能否带动经济社会的繁荣、能否给地方政府实实在在的收益,成为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的关键问题。一些研究型大学的办学方向未能依据产业布局进行适时调整,缺乏主动调整学科专业结构的积极性,造成供给侧与需求侧未能有效匹配,科技成果转化和支撑产业创新不够,社会服务难以满足区域发展的要求。

2.要理顺大学基础研究与社会应用需求的关系

基础研究面向知识的“无人区”,以科研人员的自由探索和兴趣发现为问题来源,以发现新的现象和新的规律为研究目标,以不追求特定的应用价值和用途为价值取向,这就导致基础研究的投入巨大、周期较长、见效不快,难以马上创造经济效益。应用研究面向解决重大技术难题,需要多学科的支持,其实用性以及对产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更直接反映在产生效益上。长期以来,研究型大学一直是以基础研究为主要“标签”,而社会服务又是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出发点,以有用性、及时性来评价服务的成效。研究型大学固有的基础研究导向与社会服务中应用研究追求之间产生一定冲突,导致社会服务的供需结构发生偏差,投入与产出不匹配。因此,对于研究型大学而言,一味地开展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都难以真正做好社会服务。

3.要理顺大学内部治理与外部政策供给的关系

社会服务强化了研究型大学与社会的联系,随之而来的大学内外部的“交锋”也更加激烈:大学内部的“自组织”运行与外部的“多主体”参与,大学对办学资源的高度依赖与社会资源的有限供给,有限的大学校园开放与无限的各类需求,这几对关系中存在的冲突,困扰着研究型大学的前行。由于社会服务对象的多样性、服务内容的多元化、服务方式的差异性以及服务评价的多维度,导致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规模偏小、质量不高、联系不紧、成效不佳,需要从战略上、组织上、体系上、行动上进行系统重塑。面对国家战略任务和区域发展目标,研究型大学要切实有效地将资源投入和政策保障转化为社会服务的强大合力,使之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这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外部的政策供给,优化大学内部的治理体系。

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的路径探索

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研究型大学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工作体系,产生了一套完整的理念、目标、结构、制度以及评价方法,获得了高等教育界的普遍认可。在社会服务方面,也需要研究型大学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实现社会服务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个体自发向学校有组织、项目合作向长期战略协同、被动适应向主动引领的转变。

1.加强认知系统的塑造

大学社会服务是基于大学办学理念、治校思想和战略规划的行动,是反映大学文化特质和师生精神状态的活动,是大学办学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大学社会服务的理念融入办学理念中,坚持以服务求发展、以贡献求辉煌,注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主动融入区域高质量发展,深入参与社会各界的协同创新,使社会服务成为师生员工的共同价值追求和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要把社会服务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和学校战略规划中,面向教育发展态势、区域发展特征、产业发展需求,制定专门的社会服务规划,以规划指引行动,以规划汇聚力量,以规划推动发展。尤其是要在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下好先手棋,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研究出台相应的社会服务规划,整合校内外各种力量,为区域发展提供强大助力。要出台校内社会服务的有关制度文件,加强对社会服务工作的整体把握和有效组织,引导院系、学科、师生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服务活动,在校地合作、校企协同、乡村振兴、智库咨询中发挥积极作用,体现“顶天立地”的服务理念。

2.加强组织系统的建设

大学社会服务是在演进过程中迭代发展的。从农业技术推广、政府咨询服务到产学研协同、学术创业,每一个时代都对大学提出新的要求,需要大学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独有的服务模式。要优化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的工作体制,在学校层面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成立组织实施的具体部门,发挥统筹协调、组织推动、考核评估等功能。要把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结合起来,以一流学科建设为牵引,围绕产业创新发展来推动院系层面的社会服务活动,建立整体化、协同化的工作机制,避免教师层面的单打独斗和学科层面的封闭运行。要完善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的治理结构,处理好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的关系,协调学科发展和产业需求的关系,在教学、科研活动中设计相应的社会服务环节,在社会服务活动中充分考虑教学、科研的需要,使之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促进三者之间的良性循环。要整合与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相关的各种力量,教师群体大力开展有组织科研,以科研创新服务产业发展,以专业知识服务社会进步;学生群体要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公益服务,主动参与社区服务,在实践活动中长知识、作贡献、增才干;其他利益相关者和校友群体应参与到大学创新网络中,深化政产学研用的一体化创新,着力打造区域创新生态系统。

3.加强业务系统的融合

在“政府—大学—产业”的三螺旋模型中,不同创新主体之间的主动协调、自我平衡和多样发展,能够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导作用,大学与科研机构的创新支撑作用,以及政府、科技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协调功能,从而构建起良性的产学研生态,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制度和文化环境,降低产学研合作的成本和风险,实现创新资源的最优配置。在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中,也要整合不同业务板块和服务内容,最大程度地释放创新活力和策源动力。要加大校地合作力度,促进大学和城市共生共融,发挥研究型大学在工业技术转化、农业技术推广、医疗卫生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政策决策咨询、产业孵化培育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为城市输出更多创新人才、提供更多技术力量、开展更多成果转化,在服务城市能级提升中获得大学持续发展的资源。要加大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合作,构建校企融合创新体系,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创新人才培育,推动学科链、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链接更多优质创新资源。要主动培育社会服务的重大载体,以平台整合业务,以业务支撑平台,分层分类建设好“联合实验室—创新中心—研究院—科创中心”等服务载体,制定相应建设标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使社会服务平台纳入学校办学体系中,发挥服务地方反哺学校的双向互惠作用。

4.加强制度系统的保障

一方面,制度建设有利于将社会服务实践中的运行规则、经验等转化为政策文本,更好地指导社会服务的开展;另一方面,制度建设有利于规范社会服务的主体行为、平台运行、考核评价等,确保社会服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促进大学治理的现代化。要加强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的制度系统的保障,将目标达成度、学校贡献度、社会满意度、可持续性等方面作为衡量社会服务水平的考核指标,形成社会服务的责任清单,保持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质量。要建立社会服务的内控管理机制,聘请社会服务的法律团队,加强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用工管理,对合作项目、服务规则、法律责任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维护学校正当权益,防范学校风险和责任。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既要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开展社会服务的积极性,也要做好校内外之间的绩效平衡。要营造开放、和谐、共赢的社会服务氛围,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自己做”与“一起干”相统一,协调各种资源和力量来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使社会服务成为研究型大学观察社会、联系世界、寻求发展的重要桥梁纽带。

[本文为2023年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长三角重点产业创新链协同攻关机制与路径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

原标题:研究型大学的社会服务:价值取向、关键问题和路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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