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员工因欺骗投保人获刑14年,山西分公司被罚41万

2023-09-13 16:47:25 - 北京时间

9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到位、产品说明会欺骗投保人及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警告并罚款41万元。

泰康人寿员工因欺骗投保人获刑14年,山西分公司被罚41万

经查,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内控管理不到位。2020年7月,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通过“英才”渠道招录个人代理人宋永军。该公司在招录过程中未对宋永军的品行、学历进行严格把关审查;入司后未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品质管理,也未及时发现其已于2020年12月被刑事拘留,直至2021年1月29日发现其涉刑时才解除了代理人协议。2021年11月16日,宋永军因欺骗投保人等行为,犯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产品说明会欺骗投保人。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在2021年3月至2022年5月期间召开的两场产品说明会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问题。一是2021年3月20日组织开展产品说明会,主推产品为泰康人寿幸福世嘉保险产品计划。此次产品说明会上使用视频课件及讲解话术包含的内容与产品条款内容不符。参加上述产品说明会并购买泰康人寿幸福世嘉保险产品计划的客户共2人,涉及保单2件,保费合计12.09万元。二是2022年5月27日召开了“太原营销财富酒会”。该酒会上宣讲的“主讲灯片”中存有的部分内容与产品条款内容不符,并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政策作虚假宣传。参加上述酒会并购买“稳赢(两全保险)”的客户共14人,涉及保单14件,保费合计30.3万元。

泰康人寿员工因欺骗投保人获刑14年,山西分公司被罚41万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2021年11月和2022年1月,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银保渠道分2次以外部招待名义,合计报销2.24万元购买苹果手机、平板电脑各1部,而实际用于内部员工奖励,财务资料记载不真实。

因上述内控管理不到位、产品说明会欺骗投保人及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分别决定对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罚款30万元、10万元。

综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决定对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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