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立场,提升服务民生保障水平

2024-09-13 08:20:0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坚持人民立场,提升服务民生保障水平

□本报评论员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健全普惠保险体系,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这充分体现了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同时也为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提升服务民生保障水平,既要发挥专业优势,又要体现自身特色。服务民生,各保险机构要立足自身实际,各展所长。大公司发挥自己的优势,在服务民生保障上勇担责任,尽力而为;中小公司做好差异化和特色服务,量力而行,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选择。就人身险而言,发挥人寿保险的家庭保障和财富传承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需求。就财产险而言,要拓展巨灾保险保障范围,支持防灾减灾救灾,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在专注主业、回归保障的前提下,一切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来推进。

提升服务民生保障水平,既要从大处着眼,又要从小处着手。民生牵涉方方面面,命题有千千万万。保险行业要感受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并将之落实到每个不同人群的需求上,让人们感受到保险的温度。这就要求,实现基础保险服务扩面提质;扩大保险服务区域、领域和群体,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广泛、公平可得、保费合理、保障有效的保险服务;更好满足农民、城镇低收入者等群体保险需求;优化新业态、新市民等保险保障供给……通过发展专属普惠保险、完善普惠保险评价指标,健全普惠保险体系。

提升服务民生保障水平,既要满足以前未满足的需求,也要觉察新时代下的新需求。近年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人们对养老和健康的蓬勃需求正在涌现,养老第三支柱成为万亿级别的新蓝海。《若干意见》在养老、健康等领域作出进一步部署,包括首次提出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鼓励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丰富与银发经济相适应的保险产品、服务和保险资金支持方式,依法合规促进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业协同发展,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等。保险业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投身服务健康中国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发展好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重点险种,切实服务增进民生福祉。

对保险业而言,服务民生保障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保险业必须坚持人民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自身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服务民生保障水平;在服务民生保障过程中,守正创新、拼搏进取,丰富产品种类,创新服务形式,从而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保险业能实现高质量发展且必然实现高质量发展,这是源于民生之所需,这是源于时代之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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