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气候投融资浦东模式!上海浦东发布两规范性文件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宋薇萍)上海市浦东新区是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地区之一。近日在上海举办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推介会暨低碳转型应用论坛上,《上海市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评价实施意见(试行)》两份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
在业内看来,这两份重磅文件的正式印发标志着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的系统布局已经形成,也将为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的持续推进提供明确、规范的制度保障。
其中,《上海市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共六章19条,明确了职责分工、入库管理、变更和移除、实施保障、附则等内容,将于2024年9月22日起施行。
据悉,为探索气候投融资浦东模式和路径,一直以来,上海浦东新区坚持对标落实和自主创新相结合,通过建立多方发力机制、编制“1+3”配套制度体系、构建项目全周期管理模式、明晰项目梯次入库、搭建入库对接及产融对接平台等举措,搭平台、汇资源、助发展。
目前,浦东新区成立了气候投融资促进中心,搭建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服务平台”,打通了与上海绿色金融项目库的共享路径,制定了储备库-实施库-示范库三级项目库架构,明晰了涵盖项目申报、入库、评价、更新和退出的全周期管理模式,创新了定性定量相结合的项目梯次入库方法,为“环境-金融”项目的互认和产融对接提供了有效的支撑。
下一步,浦东新区将继续聚焦搭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咨询服务机构多方沟通、合作、共享平台,实现1+1+1+1>4的“融合效应”。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敏表示,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的精神,按照“重在落实,贵在创新”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搭建多方对话合作平台,力争浦东气候投融资试点更大范围、以更强力度辐射和服务长三角更高质量的金融一体化、生态一体化发展,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浦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