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24年第3期)
2024-09-13 14:43:07 - 中国质量新闻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中秋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对咸宁市温泉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共16类食品120批次进行抽检。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粮食加工品11批次、肉制品5批次、乳制品11批次、饮料4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饼干4批次、罐头5批次、冷冻饮品10批次、速冻食品1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蛋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糕点15批次、豆制品5批次。主要对污染物铅、镉、汞、砷、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添加剂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二氧化硫残留量,微生物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商业无菌等项目进行检测。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