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陕0725执29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娜娜与被执行人王慧荣、被执行人勉县山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慧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人民法院依法传唤拒不到庭,躲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张娜娜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王慧荣下落及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慧荣,男,生于1980年6月17日,汉族,户籍地湖北省沙洋县马良镇花立村八组511号,现租住勉县勉阳街道办事处马营社区1组。公民身份号码:42080319800617xxxx。
执行依据: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2024)陕0725民初200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金额:98305元(含本案执行费1354元)。
悬赏金额及条件:
1、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慧荣下落且能找到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奖励举报人悬赏金1000元。
2、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慧荣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提供和本院已掌握的除外),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1000元。
3、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悬赏金由最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4、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内容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3239337
监督电话:0916-3239317
承办法官:刘法官
联系地址: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武侯法庭院内)
特此公告
勉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