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3 03:15:18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5证券简称:大北农公告编号:2024-1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邵根伙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晗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欣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注:公司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导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受影响,影响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减少20,579,097.97元,影响2023年年初至三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减少62,928,034.80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4年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8,000万元-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8.32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70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最高成交价为5.15元/股,最低成交价3.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0,039,453.6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并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二)收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8家饲料公司股权

公司于2022年2月27日与正邦科技及相关方签署《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收购正邦科技旗下的8家公司(统称“标的公司”)的股权,正邦科技原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正邦科技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峰先生为交易中正邦科技及标的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正邦科技支付了股权转让预付款5亿元。此后《股权转让协议》未能正常继续推进,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终止收购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29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交易对方返还预付款、支付相应利息及承担相应违约金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10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解除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终止收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上述案件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正邦科技进入重整程序,《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法院批准生效且于2023年12月15日执行完毕。正邦科技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向正邦科技重整管理人申报了债权,该债权因公司与正邦科技的诉讼案件未结被列为暂缓认定债权。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正邦科技及相关方签署和解协议,各方确认公司对正邦科技的债权金额为5.77亿元,由正邦科技将按照经法院批准生效的正邦科技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同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京01民初535号《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根据《和解协议》,正邦科技通过现金+股票+信托受益权向公司进行清偿,公司已收到正邦科技支付的现金和股票,信托受益权份额的领受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三)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进展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2022年6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拟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414,128,185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6,000.00万元。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26,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94,296.17万元。

2022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602)。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2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60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于2022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

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该等规定将“非公开发行”的表述调整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并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程序进行修改。基于此,公司将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非公开发行”的表述进行调整,并将方案中涉及审核程序的相关表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调整。

2023年3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13号)。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2023年6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3年8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0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1,480,36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8.2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含增值税金额)7,394,480.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92,605,517.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7月26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4CDAA4B0344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211,480,362股,已于2024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邵根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晗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欣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邵根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晗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欣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邵根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晗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欣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85证券简称:大北农公告编号:2024-113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邵根伙先生,董事林孙雄先生、邵丽君女士现场参加会议,其他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根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1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关资金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不会使用相关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与本议案相关联的董事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1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85证券简称:大北农公告编号:2024-11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业军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本次监事会记名投票的方式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15)。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关资金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不会使用相关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和审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85证券简称:大北农公告编号:2024-118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北农”)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乾安拓北拓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绿色巨农牧业有限公司、石家庄环山饲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及公司和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参股公司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大北农”)、宾县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宾县大北农”)、乾安拓北拓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安拓北拓”)、哈尔滨绿色巨农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巨农”)、锦州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大北农”)、黑龙江天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天佑”)、石家庄环山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环山”)分别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4,990万元、4,300万元、2,99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公司现任副董事长张立忠先生为宾县大北农、乾安拓北拓、哈尔滨巨农、锦州大北农、黑龙江天佑、石家庄环山母公司黑龙江大北农的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现任董事林孙雄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因此以上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为黑龙江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6、2023-035),公司同意为参股公司黑龙江大北农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的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目前,上述授信业务已到期,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黑龙江大北农拟继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授信期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黑龙江大北农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9,445.23万元。

北京大佑吉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6.82%,黑龙江大北农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24]第163A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3.25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53.18%的股权估值为17.68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2日

(3)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00号农科院大厦18楼1803室

(4)法定代表人:张立忠

(5)注册资本:74,400万元

(6)股东及股权结构:

(7)经营范围:食品流通;种畜禽生产经营;销售:饲料;养猪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饲料生产。

(8)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黑龙江大北农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4CDAA4B0198号审计报告。

(9)历史沿革及其他:黑龙江大北农成立于2015年10月22日,目前主要业务为生猪养殖。经查询,黑龙江大北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黑龙江大北农对外担保余额107,677.92万元,诉讼金额0万元。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3)担保期限: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融资的还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三、为宾县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6、2023-035),公司同意为参股公司宾县大北农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的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目前,上述授信业务已到期,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宾县大北农拟继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授信期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拟向黑龙江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990万元,授信期限为3年,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授信期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拟为其上述授信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合计不超过4,99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宾县大北农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9,303.07万元。

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6.82%,黑龙江大北农对宾县大北农持股100%,宾县大北农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24]第163A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3.25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53.18%的股权估值为17.68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宾县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2月24日

(3)注册地点:哈尔滨市宾县宾西镇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李玉堂

(5)注册资本:10,500万元

(6)股东及股权结构:

(7)经营范围: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肉、禽、蛋、奶及水产品批发,牲畜饲养(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饲料批发;养殖技术咨询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畜牧机械制造。

(8)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宾县大北农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4CDAA4B0188号审计报告。

(9)历史沿革及其他:宾县大北农成立于2017年2月24日,目前主要业务为生猪养殖。经查询,宾县大北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宾县大北农对外担保余额0万元,诉讼金额0万元。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4,99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黑龙江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

(3)担保期限: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融资的还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四、为乾安拓北拓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乾安拓北拓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民大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300万元,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跨境直贷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授信期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拟为其上述授信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合计不超过4,3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乾安拓北拓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7,698万元。

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6.82%,黑龙江大北农对乾安拓北拓持股100%,乾安拓北拓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24]第163A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3.25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53.18%的股权估值为17.68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乾安拓北拓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4日

(3)注册地点:松原市乾安县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周小强

(5)注册资本:5,300万元

(6)股东及股权结构: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兽药经营;动物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生物饲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乾安拓北拓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24CDAA4B0276号审计报告。

(9)历史沿革及其他:乾安拓北拓成立于2020年12月24日,目前主要业务为饲料生产、销售。经查询,乾安拓北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乾安拓北拓对外担保余额0万元,诉讼金额0万元。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4,3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民大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3)担保期限: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融资的还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五、为哈尔滨巨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2022年12月23日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140、2022-147),公司同意为参股公司哈尔滨巨农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的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目前,上述授信业务已到期,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哈尔滨巨农拟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授信期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拟向黑龙江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990万元,授信期限为3年,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授信期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拟为其上述授信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合计不超过2,99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哈尔滨巨农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9,990万元。

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46.82%,黑龙江大北农对哈尔滨巨农持股100%,哈尔滨巨农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24]第163A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3.25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53.18%的股权估值为17.68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哈尔滨绿色巨农牧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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