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两会|民革上海市委会: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 先行先试加快立法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郭阳琛张家振上海报道
“调研显示,成功申请公租房的只有不到三分之一是通过个人申请的,超过半数是通过工作单位集体承租。”在2022年上海市“两会”期间,民革上海市委会提交提案,呼吁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市场供给,并扩大政策的受益面。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民革上海市委会在提案中指出,根据人口普查数据,上海总计需要的租赁住房规模高达386万套左右。根据已经解决和政府预计解决的需求,在住户规模没有增长的情况下,上海仍有218万户的住房租赁需求需要完全通过房屋租赁市场进行解决,所占比重高达总租赁需求的57%,保障性租赁住房缺口依然较大。
(民革上海市委会召开提案新闻发布会)
对此,民革上海市委会组织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个人和民企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难度更大。在已经享受保障性房屋租赁的受访者中,超过一半是通过工作单位集体承租,此外,还有一小部分是单位自建租赁住房,仅有不到1/3是通过自己个人申请的。
与此同时,在申请承租保障性住房但未成功的受访者中,超过半数是通过受访者个人进行申请,且公务员、国企申请的成功率显著高于民企及其他性质的工作单位。
民革上海市委会调查发现,相关部门和各区在向社会公开投放房源时,会优先满足机关单位和重点企业的申请需求,约60%的房源是政府部门和系统内重点企业包租。对于感知政策公平程度的评价,超过半数的人认为“存在一定的不公平现象,小部分符合条件的普通人靠运气才能享受”。
问卷还显示,上海“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政策的公布情况较为零碎、滞后;人才公寓的具体实行情况为各区乃至各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各自为政,有自己的操作办法和管理方式,市民查询存在困难;较多受访者对于政策完全不了解或者一知半解。
以上海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例,调查显示,该部分人群对于保障性租房政策如人才公寓等知晓度较低,其信息来源主要是已享受的亲友或受政策扶持的签约单位。
记者注意到,保障性租赁住房正是2022年《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关注的焦点之一。《报告》指出,2021年,上海建设筹措6.7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定实施“沪十条”“沪七条”等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报告》显示,2022年,上海将进一步提高市民居住质量,将建设筹措17.3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在“十四五”期间,上海计划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累计建设筹措60万套(间)以上。
民革上海市委会在提案中指出,要更好地发挥政府支持作用,扩大市场化供给规模,用好政府这只“有形之手”的作用,在可能的空间范围内综合利用税费手段,加大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在“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保障空间,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量。
上述提案认为,在后续的规划供地方面,不仅要鼓励各区统筹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等交通便利区域集中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也要尽量鼓励各区统筹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加快制定推出相关的配套细则。
而在促进公平方面,提案呼吁要扩大政策的受益面。“建议‘十四五’时期在进一步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整体供给基础上,扭转房源配给实践操作中侧重机关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的做法,增加面向社会公平投放的力度,比如向初创、小微企业倾斜。”提案认为,尤其是对于公租房、人才公寓这种具有公共属性的资源,淡化产业导向,更多应采取普惠性质的推送方式,尽可能降低资源错配问题。
据了解,2021年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史上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为未来我国租赁住房市场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
而在2022年1月18日,上海出台《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认定、申请门槛、配租规则、租赁价格、支付手段和租赁期限等细节,进一步完善了上海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两项配套政策有效期为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试行期两年。
“上海先行先试,加快保障性住房立法。”民革上海市委会在提案中建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将保障性住房立法作为立法调研项目,以《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作为立法依据,参考深圳、厦门、天津等地出台的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办法,总结他们多年来的试点经验,将国务院的意见精神及其一些具体的政策通过地方法规加以落实,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
(编辑:张家振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