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五字工作法 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4-01-23 12:03:37 - 司法部

转自:司法部

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司法局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目标,坚持“统、尽、简、优、新”五字工作法,全力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有力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努力推动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2023年,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万余件,结案1.9万余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1.4亿元,为困难群众间接免除代理费、辩护费3000余万元。

立足“统”字做谋划,强化联动促合力。加强部门联动,与市人大监司委、市财政局、市检察院等13家部门联合制定印发《菏泽市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分工方案》,明确单位职责,推动法律援助法落地落实。加大工作督导,修订出台《菏泽市法律援助工作评价标准》,围绕服务体系建设、服务效能、服务质量、业务经费保障使用、宣传培训及其他工作等评价科目,坚持周督导、月调度、季检查、年考核,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把握“尽”字重扩面,应援尽援拓范围。完善工作站点,加强与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联络,拓宽重点人群申请渠道,实现特殊群体信息互联互通,把为民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提升热线平台,优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7*24小时”全天候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专业法律服务。全面启用“法援在线”平台,推广使用菏泽掌上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高效法律服务。着力深化试点,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做好值班律师、通知辩护、转交申请等衔接工作,协调解决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问题。

着力“简”字优服务,便民利民提时效。建立诚信承诺制,按照法律援助法要求,推行经济困难审查诚信承诺,减少群众查资料开证明的负担。拓宽“绿色通道”申请,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条件的当日受理、审批、指派。开通电话预约,群众可拨打工作电话提前预约,做到即来即受理。对老年人、残疾人可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

突出“优”字严标准,应援优援提质量。强化业务提升,市县区均组建办案律师团队和质量评估专家库,举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培训班,邀请专家进行授课。规范案件指派,把好案前“指派关”,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理的通知》,明晰职责定位,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流程。严格质量评估,每季度对结案卷宗开展评估,落实以案定补工作激励政策,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质量。

聚焦“新”字促发展,打造品牌惠民生。计划上求精,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常规宣传和创新宣传相结合,有计划有重点的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内容上求实,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常态化活动方案,与市卫健委、妇联、人社局等联合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积极营造关爱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军属的浓厚氛围。形式上求活,定陶区开通“陶小援”在行动、单县开通“单法单援”栏目、巨野县创建“麟法援”品牌、东明县成立“春蕾”工作室,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文章来源|法治山东

编辑 | 郭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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