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观察】金永祥、崔红永:PPP新机制引导激发创新活力

2023-11-23 06:01:15 - 市场资讯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已经发布,其中对项目审批核准流程进行了调整,将批复的时间节点从采购社会资本开始前变更到了采购社会资本后,这将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前期工作更科学、更扎实,有助于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高质量发展。

实现投资项目管理体制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运作的有机结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对项目可研及审批制度作出了如下调整:一是项目实施机构应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规范,牵头编制特许经营方案,由有关方面履行审核手续。二是项目进入采购程序。政府方向社会资本方提供采购文件,包括与项目有关的必要技术资料。社会资本根据采购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财务方案和运营方案等内容。三是由中标社会资本根据特许经营方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草签协议的核心内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在笔者看来,这样的调整可以大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即使否决了项目,损失也仅限于前期费用。既理顺了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责任边界,也理顺了PPP咨询单位和可研论证、编制单位的责任边界。此外,新机制对特许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PPP咨询单位需要做尽职调查、数据研究、问题分析、结构设计、财务测算、合同主要条款拟定等大量的基础和研究工作。

在新机制下,政府高度重视特许经营方案的编制,充分发挥PPP咨询单位的作用。在实践中,实施机构可根据项目推进的需要考虑是否同步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为特许经营方案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撑。政府初期的可研论证仅作为项目发起的基础,采购时由社会资本对项目的需求可靠性、要素保障性、工程可行性、运营有效性、财务合理性、影响可持续性、风险可控性等因素进行系统深入论证,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经过充分博弈和论证,对项目持续开展“需要-可能-可行-方案择优”的高质量论证工作,合理确定项目的技术方案、运营方案、财务方案等各项方案,在全面评估基础上做出是否可行的综合判断,实现项目论证的科学性,切实提升项目前期工作和投资决策的质量。

新机制的建立有助于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引导激发创新活力,鼓励社会资本创新管理机制和提升科技水平,促使社会资本转变角色、思维和行为方式,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专业能力和创新潜力,在保证项目服务质量的同时尽可能降低项目成本,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促进项目高效运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新机制强化社会资本对项目的决策责任,完善了项目的风险分担机制,将有效贯彻“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原则。

(作者系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院副院长)

作者:金永祥、崔红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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