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中国控股:与占债务本金额26.77%的债权人小组签立重组支持协议
11月22日,广东房企时代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时代中国控股,01233.HK)发布有关建议重组境外债务的内幕消息及最新业务发展。
公告显示,时代中国控股与债权人小组成员及各自的顾问已就实现建议重组进行建设性对话,并与债权人小组就建议重组的条款在原则上达成共识。该公司与债权人小组继续合作,以落实建议重组的主要条款。建议重组旨在为该公司提供长期、可持续的资本结构;允许足够的财务灵活性及流动性以稳定业务;通过价值最大化保护所有持份者的权利及权益。
时代中国控股表示,就建议重组而言,于2024年11月22日,由其与占现有票据未偿还本金总额约29.29%或范围内债务本金额26.77%的债权人小组签署重组支持协议。该公司谨请余下境外债权人考虑建议重组的条款,并通过尽快同意重组支持协议以支持建议重组的实施。
根据安排,短期票据、预付款项、强制性可换股债券I、中期票据、长期票据、强制性可换股债券II及新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计划债权人对计划代价的选择向其发行及/或分派(惟受限于分配机制及每个方案不同的最高选择金额)。
时代中国控股将予发行的短期票据期限为3.5年,年利率为4.0%,分别自重组生效日期及参考日期(以较早者为准)起计。
就重组生效日期及参考日期(以较早者为准)后首两年内的应计利息而言,金额至少相当于短期票据未偿还本金额年利率1.0%的利息应以现金支付,就利息的剩余部分而言,本公司可选择以现金或实物支付。自重组生效日期及参考日期(以较早者为准)后第三年起,短期票据的任何应计利息应以现金支付
时代中国控股将予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为7年,年利率为4.2%,分别自重组生效日期及参考日期(以较早者为准)起计。就重组生效日期及参考日期(以较早者为准)后第一年的应计利息而言,本公司可选择以现金或实物支付利息。就重组生效日期及参考日期(以较早者为准)后第二及第三年的应计利息而言,本公司可选择以现金或实物支付利息,惟中期票据当时未偿还本金额年利率至少0.3%的利息则应分别于重组生效日期及参考日期(以较早者为准)满24个月当日及满36个月当日以现金支付。自重组生效日期及参考日期(以较早者为准)后第四年起,所有应计利息应以现金支付。中期票据须强制赎回,据此,中期票据本金额的若干部分将按相等于有关本金额另加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的赎回价分期赎回,本金额的任何剩余余额另加应计及未付利息将于其到期日支付。
本公司将予发行的长期票据期限为8年(本公司可选择将到期日进一步延长最多2年),年利率为4.5%,分别自重组生效日期及参考日期(以较早者为准)起计。就重组生效日期及参考日期(以较早者为准)后首五年内的应计利息而言,本公司可选择以现金或实物支付利息。自重组生效日期及参考日期(以较早者为准)第六年起,所有应计利息应以现金支付。长期票据须强制赎回,据此,长期票据本金额的若干部分将按相等于有关本金额另加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的赎回价分期赎回,本金额的任何剩余余额另加应计及未付利息将于其到期日支付。
短期票据、中期票据及长期票据将由与本公司发行2024年到期的5.55%优先票据的同一附属公司担保人作担保,并由同一抵押品及为持有下文所述现金清偿所得款项而设立的账户押记作抵押。
短期票据、中期票据及长期票据亦将受益于若干现金清偿机制及相关承诺。现金清偿将以涉及特定资产的任何特定资产出售所得代价净额的70%拨付。
本公司将予发行的强制性可换股债券I期限为1.5年,自重组生效日期及参考日期(以较早者为准)起计,不计利息。强制性可换股债券I的换股价将为每股6.0港元(可在特定情况下进行调整)。强制性可换股债券I可于到期前由持有人根据其条款选择自愿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并将于到期时强制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
本公司将予发行的强制性可换股债券II期限为1.5年,自重组生效日期及参考日期(以较早者为准)起计,不计利息。强制性可换股债券II的换股价将为每股10.0港元(可在特定情况下进行调整)。强制性可换股债券II可于到期前由持有人根据其条款选择自愿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并将于到期时强制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
强制性可换股债券I及强制性可换股债券II将享有与短期票据、中期票据及长期票据相同的抵押及担保方案,以及相关现金清偿机制及相关承诺。
今年前10个月,时代中国控股累计合同销售(连合营项目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75.56亿元,签约建筑面积约为629000平方米。
截至11月22日,时代中国控股收于0.3港元,跌幅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