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几万费用出国因疫情受阻 小伙起诉中介 合肥中院判了

2022-02-23 08:05:45 - 北京青年报

交了几万费用出国因疫情受阻 小伙起诉中介 合肥中院判了

安徽商报报道自当地时间2月21日起,除西澳大利亚州外,澳大利亚其余州向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的外国旅客重新开放。这是澳大利亚因新冠疫情实施边境管控约两年后,首次重开国门。然而,在这两年期间,我国不少欲赴澳留学、旅游的市民行程受阻,也因此引发了不少官司。近日,合肥中院就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一小伙花数万元欲去澳大利亚实习,没去成之后状告中介公司。

交了几万费用结果出不去了

2018年12月,小军(化名)与位于合肥市潜山路上的安徽某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某某教育澳大利亚带薪实习项目申请协议》,约定教育咨询公司为小军申请参加赴澳大利亚带薪实习项目的机会并协助他办理澳大利亚打工度假签证。

培训费包括雅思语言培训与辅导、岗前培训、行前培训辅导等,项目费包括个人简历等资料指导、澳方网络面试费用、签证申请指导和材料审核、澳大利亚使(领)馆签证名额申请与递交预约、澳大利亚实习岗位匹配与安置、全程澳大利亚基本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澳大利亚当地紧急支援服务等。

小军先向教育咨询公司支付培训费8000元。同年12月签约当日,小军向教育咨询公司支付项目费38800元。

2019年10月,因小军以优异成绩通过雅思,教育咨询公司支付小军3000元奖学金。2019年12月,小军取得澳大利亚相应签证。

而在这期间,教育咨询公司通过微信聊天为小军提供文化培训指导、雅思指导、预约体检、签证指导、简历指导等服务。

然而,让双方没有想到的是,因为新冠疫情的原因,为防控疫情,澳大利亚对所有非澳大利亚公民和非永久居民执行旅行禁令,对任何不是澳大利亚公民、居民或公民、居民近亲的人均采取拒绝入境的政策。

小伙要求退费中介称不承担责任

因此,小军一直未能前往澳大利亚带薪实习。小军认为,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所以他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教育咨询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5万余元。

对此,教育咨询公司辩称,公司已按约定履行协议义务,且已于2019年12月为小军在澳大利亚匹配到实习岗位,因小军要求推迟至2020年7、8月份出发,后因新冠疫情才导致无法赴澳大利亚。另外,澳大利亚解除禁令后,小军依然可以赴澳带薪实习,小军主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不具有事实依据。

因此,该教育咨询公司认为,应当驳回小军诉讼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没有任何侵权行为,也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应当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反而,因小军延期出发导致后期无法出发,责任应在小军自己。

法院:扣除成本中介退大部分费用

一审法院查明,2019年12月小军取得签证。而2019年7月,教育咨询公司询问小军:“你今年年底可打算赴澳,还是说明年再去”。小军回复:“明年”。2020年1月,教育咨询公司询问:“准备年后大概几月赴澳”。小军回复:“大概七八月”。

法院认为,教育咨询公司与小军签订协议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全球发生新冠疫情,该情形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均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客观上造成小军在澳大利亚放开禁令前无法赴澳,而造成该事实又不能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未果,小军提出解除协议,法院予以支持。

通过聊天记录可知,虽然小军提出至2020年7、8月赴澳,但教育咨询公司对此知情且未提出异议,因此,对教育咨询公司辩称是小军提出延迟赴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法院认为,因疫情影响,小军主张解除合同,若仍要求小军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全额培训费和项目费,明显不公;而教育咨询公司为履行协议,已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中关于“雅思语言培训与辅导”、“个人简历等资料指导、签证申请指导和材料审核”等;协议中约定的“岗前培训”、“行前培训辅导”等项目未实际发生。

据此,法院考虑合同履行程度以及教育咨询公司为履行合同产生的实际支出,根据公平原则,酌定教育咨询公司应返还小军35800元。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安徽某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返还小军35800元。

教育咨询公司提起上诉,认为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大部分内容,疫情之后小军仍然可以继续使用签证前往澳大利亚,因此,合同应该继续履行。近日,合肥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剑实习生单小伟/文

(安徽网)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