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单和实际发货的店铺、平台不一致!浦东新区消保委:“割韭菜”的商业行为却有失诚信经营之风

2022-12-23 17:27:00 - 媒体滚动

转自:劳动报

下单和实际发货的店铺、平台不一致!浦东新区消保委:“割韭菜”的商业行为却有失诚信经营之风

从消费投诉中发现,经常会有消费者“某宝”购物,收到的快递却有“某多”的卡片,这就容易让消费者生出“被薅羊毛”的不适感,极度影响购物体验。下单和实际发货的店铺、平台不一致,消保委发现,该类消费纠纷由来已久。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商人逐利”无可厚非,但“割韭菜”的商业行为却有失诚信经营之风。

近日,消费者杨女士向浦东新区消保委反映,称她在天猫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某家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张6尺的床,等了一周时间突然收到了拼多多的送货信息,她左思右想,确认没有在拼多多平台上购买产品,以为是平台搞错了,但商品送到后居然是之前买的床。

杨女士非常疑惑,打开软件查看自己是在天猫上买的,怎么跑到了拼多多上去了。她和拼多多客服沟通后才知道,天猫的官方旗舰店居然用她的名字、电话、地址在拼多多上下了同样的商品。杨女士还发现,拼多多的这款产品,用完券后价格比她在天猫的下单价格要优惠800元左右。

杨女士此时非常生气,找天猫卖家理论,卖家用各种话语搪塞杨女士,愿意给予杨女士退款处理。但杨女士不接受,认为商家有欺诈行为,要求经营者给予相应的赔偿。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与经营者进行了沟通,对方称是官方旗舰店旗下的入驻商户所为,旗舰店也不知情,因管理疏忽愿意给予杨女士补偿200元。最终,杨女士不接受商家的补偿方案,并坚持将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下单和实际发货的店铺、平台不一致,消保委发现,该类消费纠纷由来已久。消保委工作人员根据消费者的投诉内容和经营者的答复情况总结如下:一是卖家在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多个平台都有店铺,发货渠道随机;二是卖家无货源赚差价,商家没有备货,在货源供货的基础上加价销售。

从法理角度来看,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是正常下单,且商品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店铺不存在类似“所有平台最低价”宣传语等情况,消费者的退差价乃至于诉求对方欺诈的维权要求其实很难得到满足。消费者能做的无非根据平台规则进行退货退款,同时向平台反馈店铺涉嫌违规经营。至于平台如何处罚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诉求并无多大关联。

精明的消费者被“薅了羊毛”,更精的中间商则“赚了差价”,消保委认为,“商人逐利”无可厚非,但“割韭菜”的商业行为却有失诚信经营之风:一是拉低企业口碑,不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影响消费者的购物体验;二是扰乱市场秩序,在各个平台之间“反复横跳赚差价”“做黄牛”,是对守法经营、遵守平台游戏规则的卖家的不公平,不利于市场有序竞争;三是涉嫌违规经营,此类行为,商家可能需要承担侵犯著作权、商标等责任,更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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