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上接C14版)

2022-04-23 03:31:11 - 证券日报之声

(上接C14版)

公司负责人:黄文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懿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懿嘉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2日,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2日,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五)授权期限

授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适当购买理财产品能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提升整体业绩,并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复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复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1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低温真空脱水干化成套技术装备扩建项目”,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完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2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2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120.4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74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1.1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6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2020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在《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延期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中披露的内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一)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鉴于浙江复洁为募投项目“低温真空脱水干化成套技术装备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浙江复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1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 。

上述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借款将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借款到期后,经董事长批准可以延展前述借款期限,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可提前还款。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末,浙江复洁总资产13,951.19万元、净资产10,987.65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3,888.76万元。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复洁提供借款用以实施募投项 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低温真空脱水干化成套技术装备扩建项目”的建设,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浙江复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借款财务风险可控。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浙江复洁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许太明先生因个人身体及工作精力分配等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懿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本次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懿嘉女士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懿嘉女士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王懿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懿嘉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统计师。2004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锦之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王懿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股,通过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文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董事长黄文俊先生、董事曲献伟先生、董事孙卫东先生和董事李文静女士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十三) 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全体董事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节能事业部的议案》

面向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要求,为持续巩固公司在节能环保领域的领先地位与综合优势,有效降低公司核心技术装备的能源消耗水平与碳排放强度,形成新的核心技术与产品,提升公司业务多元化水平,公司拟设立节能事业部,依托公司主营业务,开展节能领域高新技术装备的开发与生产,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并进行应用与拓展。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提请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8)。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2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复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2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120.4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74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1.1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6号)。

(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差异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计3,213,612.71元,故实际募集资金结余较应结余募集资金多3,213,612.7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2020年7月31日分别与招商银行、宁波银行、苏州银行、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相关协议履行。

2021年1月8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复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复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相关协议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生产、营销等多个业务环节,每个环节的提升均会对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影响,共同支撑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因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进行项目效益测算。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2021年7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该事项已经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延期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延期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该事项已经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延期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复洁环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复洁环保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2021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复洁环保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0年11月26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长宝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3、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1)。

4、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0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5、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2,521,50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306,022.24元。2021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5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0.00-0.28=19.72元/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20元/股调整为19.72 元/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8万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处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调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0元/股调整为19.72元/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修正)》《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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