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后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0,696,505.84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129,877,288.03元;审计后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439,625,663.5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故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39,625,663.59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81,355,532.56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1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库存股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暂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869,354,236股扣除库存股13,412,224股后855,942,012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共计342,376,804.80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人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2-004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库存股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九芝堂前身“劳九芝堂药铺”起源于清顺治七年,即公元1650年。现代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设立并于2000年在深交所上市。多年来,九芝堂始终秉承“九州共济、芝兰同芳”的企业理念,以中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为核心,逐步探索布局干细胞、中医医疗健康服务、药食同源系列产品等创新业务。现已发展成为下辖20余家子公司,500多家连锁门店,员工总数4000余人,集科研、生产、销售、健康管理于一体的现代大型医药企业。
公司拥有“九芝堂”、“友搏”两个“中国驰名商标”。2006年9月,“九芝堂”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08年6月,九芝堂传统中药文化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
公司拥有国家药品注册批文309个,其中独家品种35个,国家中药保护品种1个,包括OTC类、处方药类、药食同源类系列产品,品类覆盖心脑血管、补肾、补血、妇儿、五官科等各个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面对疫情持续、政策变化、行业竞争等复杂的社会及行业发展环境,公司以《九芝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建议》为指引,咬定目标不放松,保持战略定力、沉着战胜困难、紧抓市场机遇、优化结构体系,以创新促进发展,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及重点项目的有效落实,创新研发进展顺利,管理根基持续夯实,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的成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415.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69.6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59%。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 芝 堂 公告编号:2022-016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卫香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凤云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卫香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凤云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2-023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满足公司(含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押汇等综合授信业务。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含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在履行公司(含子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选择和操作各项业务品种。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额度,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额度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银行,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具体授信事项由公司财务部与各银行联系,协助办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取得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2-022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概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九芝堂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谋林,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九芝堂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索立松,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九芝堂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签字会计师索立松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签字会计师陈谋林于2021年3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出具警示函一次;签字会计师陈谋林于2020年5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除此之外,3年内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会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会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水平,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内控情况。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属正常续聘,本人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2-028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汇报和相关说明后,经过认真讨论,本人对该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3)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
2、关于对公司《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证券投资主要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投资符合相关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内部具有规范的风险控制机制,未发现公司存在投资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实施的投资业务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产生不良影响。
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各个活动环节可能存在的内控部分均得到了合理控制。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行之有效。本人同意《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水平,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内控情况。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属正常续聘,本人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取得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授权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议案由公司全体董事充分研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表决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利益的情况。
(2)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就投资的内控进行了相关规定。
(3)本议案审议批准后,公司将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
(4)本人对议案的表决投了同意票。
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确定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此项议案,本人表示同意。
9、《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同意提名宋廷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人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王波、孙健、谢丰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2-024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
2.投资金额:公司投资期限内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本金都控制在人民币10亿元之内,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本金的资金循环进行投资理财,10亿元本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一、投资概况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以下均指包括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本金的资金循环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指导相关部门进行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及签署相关合同。10亿元本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3、投资期限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投资额度
公司投资期限内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本金都控制在人民币10亿元之内,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本金的资金循环进行投资理财,10亿元本金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拥有较多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指导相关部门进行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的选取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同时,在投资理财期间,公司密切跟踪投资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保证投资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实施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5)公司监事会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内容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议案由公司全体董事充分研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表决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利益的情况。
(2)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就投资的内控进行了相关规定。
(3)本议案审议批准后,公司将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
(4)本人对议案的表决投了同意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