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通报:违反防疫规定,责令停业!

2022-04-23 06:51:21 - 政府网站

召陵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1家违反防疫相关规定运输公司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2年4月11日,漯河市宏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白某伟经筛查和复核为新冠肺炎阳性,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信息发布后,召陵区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到漯河市宏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调查,现查明,该公司对其驾驶员白某伟2022年4月7日自陕西省西安市驾驶货车返回漯河一事未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报备,反映出该公司未按照规定采取防疫措施,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执行防控规定不严,措施落实不力,存在严重的工作漏洞。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第22条、第64条之规定和《关于建立健全货运车辆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通知》(召疫防指办〔2022〕82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对漯河市宏达运输有限公司责令停业整顿,暂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停止该公司所有车辆申请货物运输通行证资格。

召陵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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