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香蕉 安徽果乐美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0元

2023-04-23 10:20:5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香蕉  安徽果乐美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兴行处字〔2022〕20号

当事人:安徽果乐美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RMTYR13

主要违法事实:经营抽检不合格香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50元。3.罚款2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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