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房屋全包装潢,临开工却被告知自行购买材料!虹口区消保委:房屋装修莫被低价优惠迷惑

2024-04-23 15:16:00 - 媒体滚动

转自:劳动报

说好房屋全包装潢,临开工却被告知自行购买材料!虹口区消保委:房屋装修莫被低价优惠迷惑

又到每年的装修旺季,签订装修合同时,消费者切莫被低价优惠所迷惑。近日,虹口区消保委披露了一起典型案例,消费者签了一纸房屋全包装潢合同、却在开工前被告知需要自行购买一批材料。虹口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应明确施工内容和违约责任、同时注明验收节点和标准。

据披露,今年年2月,消费者张女士来到某装修公司咨询房屋装修价格,经过计算,张女士的房屋全包装潢费为12万元,且经营者承诺让张女士可以直接拎包入住。张女士心动之余与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潢合同,并付款1万元作为定金。张女士本以为可以放心等待房屋装修完成后入住,没想到装修开工前,却被告知需自行购买一批材料。张女士认为装修公司的合同存在欺骗诱导的行为,要求装修公司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装修公司却告知张女士需承担2000—2500元的违约金。张女士不满,投诉至消保委寻求帮助。

虹口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介入处理。由于双方争议较大,虹口区消保委启动现场调解机制,邀请张女士与装修公司于3月19号至消保委当面调解。经调解,装修公司同意与张女士解除合同,并承诺于七天内退还定金10000元,张女士表示满意。

虹口区消保委指出,多数情况下,由于消费者缺乏装修相关专业知识,难以正确衡量装修预算与装修效果之间的性价比关系,很多消费者期望以较低的预算实现高品质的家装效果,易被施工方的低价诱惑,签完合同后就会面临大额增项或是完工后实际效果与心理预期落差较大,产生纠纷。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不要被看起来很划算的优惠迷惑,尽量选择正规的、大型的装修公司;在签署装修合同时,除了包含工程预算、设计图纸外,还应明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计划、双方的材料采购单、安全问题及增加项费用等内容,并对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施工进度等要求,明确各个项目验收的节点和标准,包括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局部验收、整体验收等;施工过程中,涉及建材采买等关键环节,业主应加强监督、主动参与或要求施工方提供票据等对选材情况加以佐证。一旦发现质量不合格,要做好证据留存,特殊情况下先行鉴定后再自行修理、重新定制,便于后期理赔。如遇维权困难,消费者可及时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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