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赵倩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2024-04-23 21:59:16 - 政府网站

转自:大庆政务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陈宏伟主持

决定赵倩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大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赵倩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4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伟主持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琦、丁喜富、王崇廷、巴小东出席。

申奥、田守明、赵倩等列席。

大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赵倩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议案,决定赵倩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大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打击涉油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关于分级诊疗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市政府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并进行了专题询问。

陈宏伟在讲话中指出

大庆市入选全国第二批海绵示范城市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全程跟进《大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调研、专项视察,并于本次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城建环保委、法工委和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修改和完善工作,突出地方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意见、提升工作质效,立法专班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推进,确保《条例(草案)》按时保质通过常委会二次审议及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大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赵倩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陈宏伟指出

要充分认清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按照“四个抓落实”要求,真研究、真推进、真落实。相关专门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节奏,全程跟进、全程督促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推动解决更多实质性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要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适时开展满意度测评以及运用询问、质询等监督手段,以监督之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最后一公里”。

会议还就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并通报下次常委会建议议题。

大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4年4月23日大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高树才为大庆市教育局局长;

谢春晖为大庆市民政局局长;

王明为大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刘锴为大庆市信访局局长;

张中凯为大庆市数据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波大庆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谢春晖大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李德源大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国生大庆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大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4年4月23日大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倩为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刘超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大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4年4月23日大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刚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陈恒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大庆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赵倩同志为大庆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4年4月23日大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大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赵倩为大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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