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惠民菜店(专区)建设公告
为加快完善蔬菜流通网络,补齐蔬菜供应短板,促进本地蔬菜销售,切实解决市民“买菜贵、卖菜难”问题,我市启动青城惠民菜店(专区)建设工作,现就征集建设运营和蔬菜供应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公开征集有意愿参与青城惠民菜店(专区)建设,且有一定基础条件的生鲜连锁企业、综合连锁超市、个体零售店、农贸市场及蔬菜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
二、设置类型
(一)依托连锁企业、个体零售店,在市四区改造设置青城惠民“社区店”。
(二)依托综合连锁超市,在市四区设置青城惠民“超市店”。
(三)依托农贸市场,在市四区农贸市场内设置“地产菜销售专区”。
(四)依托蔬菜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建立与青城惠民菜店(专区)的合作,保障本地蔬菜长期、稳定供应。
三、基本要求
(一)承接青城惠民“社区店”“超市店”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财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2.选择在市四区大众蔬菜消费需求旺盛的小区周边设置青城惠民菜店,单店惠民蔬菜经营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蔬菜种类不少于20种,以销售地产菜为主。
3.青城惠民菜店按照“统一形象标识、统一价格管控、统一货源组织、统一物流配送”规范运营,经营区和店外要统一设置“青城惠民蔬菜”标识、价签及标牌。
(二)承接“地产菜销售专区”农贸市场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2.选择在市四区大中型农贸市场内客流量大的区域设置“地产菜销售专区”。
3.承接“地产菜销售专区”,要求农贸市场经营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
4.地产菜销售专区要求在地产菜集中上市期间以经营地产蔬菜为主。
5.农贸市场地产菜销售专区统一设置专区标识。
(三)承接本地蔬菜供应服务主体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位于市区周边蔬菜种植相对集中区域的蔬菜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有一定蔬菜种植规模和稳定的蔬菜产量,且愿意承接惠民蔬菜供应任务的农业经营主体。
3.能为我市青城惠民菜店(专区)提供长期、稳定的本地蔬菜供应。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注册地所在辖区商务部门提交申请,市四区商务部门初审把关后,向市商务局推荐。对承接建设青城惠民菜店、本地蔬菜供应服务的主体,且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运营的,财政将予以补贴。申报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26日结束。
(联系方式:新城区商务局 叶 佳 6218647 15847136899
电子邮箱:xcqgxj@163.com
回民区商务局 薛 乐 6371887 15148080519
电子邮箱:hmqgxj@163.com
玉泉区商务局 赵 明 5687069 13354886800
电子邮箱:yqqswj@163.com
赛罕区商务局 郭天明 6270934 18748169588
电子邮箱:1445011714@qq.com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薛 飞 6621221 15904872296
电子邮箱:hhhtltfz@163.com)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