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惠民菜店(专区)建设公告

2022-05-23 09:04:29 - 呼和浩特发布

为加快完善蔬菜流通网络,补齐蔬菜供应短板,促进本地蔬菜销售,切实解决市民“买菜贵、卖菜难”问题,我市启动青城惠民菜店(专区)建设工作,现就征集建设运营和蔬菜供应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公开征集有意愿参与青城惠民菜店(专区)建设,且有一定基础条件的生鲜连锁企业、综合连锁超市、个体零售店、农贸市场及蔬菜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

二、设置类型

(一)依托连锁企业、个体零售店,在市四区改造设置青城惠民“社区店”。

(二)依托综合连锁超市,在市四区设置青城惠民“超市店”。

(三)依托农贸市场,在市四区农贸市场内设置“地产菜销售专区”。

(四)依托蔬菜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建立与青城惠民菜店(专区)的合作,保障本地蔬菜长期、稳定供应。

三、基本要求

(一)承接青城惠民“社区店”“超市店”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财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2.选择在市四区大众蔬菜消费需求旺盛的小区周边设置青城惠民菜店,单店惠民蔬菜经营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蔬菜种类不少于20种,以销售地产菜为主。

3.青城惠民菜店按照“统一形象标识、统一价格管控、统一货源组织、统一物流配送”规范运营,经营区和店外要统一设置“青城惠民蔬菜”标识、价签及标牌。

(二)承接“地产菜销售专区”农贸市场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2.选择在市四区大中型农贸市场内客流量大的区域设置“地产菜销售专区”。

3.承接“地产菜销售专区”,要求农贸市场经营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

4.地产菜销售专区要求在地产菜集中上市期间以经营地产蔬菜为主。

5.农贸市场地产菜销售专区统一设置专区标识。

(三)承接本地蔬菜供应服务主体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位于市区周边蔬菜种植相对集中区域的蔬菜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有一定蔬菜种植规模和稳定的蔬菜产量,且愿意承接惠民蔬菜供应任务的农业经营主体。

3.能为我市青城惠民菜店(专区)提供长期、稳定的本地蔬菜供应。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注册地所在辖区商务部门提交申请,市四区商务部门初审把关后,向市商务局推荐。对承接建设青城惠民菜店、本地蔬菜供应服务的主体,且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运营的,财政将予以补贴。申报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26日结束。

(联系方式:新城区商务局    叶  佳  6218647 15847136899

电子邮箱:xcqgxj@163.com

回民区商务局    薛  乐  6371887 15148080519

电子邮箱:hmqgxj@163.com

玉泉区商务局    赵  明  5687069 13354886800

电子邮箱:yqqswj@163.com

赛罕区商务局    郭天明  6270934 18748169588

电子邮箱:1445011714@qq.com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薛 飞  6621221 15904872296

电子邮箱:hhhtltfz@163.com)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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