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卖场商品监管难?如何破解→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电子卖场(或称网上超市)是创新型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适用于金额较小的零星采购或经监管部门批准纳入的通用标准货物、服务以及小额工程。所谓创新,是指参照市场上流行的自由交易电商模式,充分发挥小额零星采购自主、高效、灵活的优势,使市场竞争机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挥作用。
电子卖场商品类目完整,供应商资源丰富,采购人可以直接下单订购,具有便捷高效、过程留痕、价格动态可比、实时预警可控等优势,是还权明责于采购人的创新举措,让采购省心、省力、省钱。
商品数量几何级增长,传统监管模式“跟不上”
随着交易规模的迅速增长,电子卖场上架商品数量呈几何级增长。以浙江省为例,2019年浙江省网上超市上架商品数仅为673万件,2022年商品数已超过3300万件。日益丰富的商品给采购人带来良好体验的同时,也给监管部门和运营方带来了巨大挑战,传统监管模式逐渐跟不上实际工作的要求。
一是由于各地监管标准存在差异,导致商品违规认定结果不同。虽然目前各地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大多已实现“全省一张网”,但是商品实际上由不同的监管部门进行管理,各地监管部门或经办人没有明确、统一的商品违规管理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品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比如,出现同一款商品在有些地方被要求下架,有些地方被允许上架的现象。
二是传统人工识别方式成本高、效率低、差错多。部分地方的电子卖场商品数量只有几万件,管理还能应付得过来。当商家和商品剧增时,人工方式明显无法满足管理需要。
三是违规处理大多发生在商品已上架后,缺乏事前提醒,部分违规商品在处理时已产生交易,形成了更大范围的损失,用户体验较差。
因此,亟须打造一种新型的商品监管能力,在数字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通过先进技术赋能,加强商品的事前监管,帮助供应商减少违规,使政府采购监管更加精准、有力。
借力“人工智能+大数据”,探索“事前检查”
根据有关部门提出的改革思路,同时结合地方政府采购数字化经验,笔者建议探索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的方式,让“事后抽检”转变为“事前检查”。
一是引入智能识别技术,提升价格管理、信息管理能力。在价格管理方面,制定科学的匹配逻辑和计算方法,以建立覆盖度广、准确度高的价格参考标准。在信息管理方面,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各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梳理商品违规类型、训练AI图像算法模型等,建立违规商品的自动识别能力。
二是实现亿级商品的全域化排查,拓展监管范围和提升监管能力。支持对亿级商品的全量排查,确认违规的批量下架,降低监管风险和压力。
三是管理前置化,使问题在源头得到防范与解决。比如,自动识别校验上架的商品,对高风险违规商品进行自动处理。
智能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探索尚处初期
智能化商品管理能力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投入较多的建设资源,克服一些困难。虽然目前业内开始在一些应用场景中引入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有很多不足亟待提升。
一是建设效率还需提升。智能化识别能力的应用能有效地提高监管效率,但建设过程需要较大的人力投入,需引入更高效率的工具持续降低人力投入成本。
二是识别准确率需提升。在智能化识别能力应用过程中,仅依靠单一的特征判断商品违规存在一定的误杀可能,可引入更细致的规则组合以更准确地识别违规。
人工智能的时代已经来临,它正改变着经济社会的运行和发展模式,在政府采购领域亦如此。积极探索将新技术应用于政府采购监管,背后实际是通过互联网的思维、工具和手段,用技术和数据赋能政府采购的监管和服务能力,共享数智化的红利,最终更好地服务所有用户,助推制度创新和管理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