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市场主体,2021年度年报公示即将截止,填报方式看这里→

2022-06-23 15:05:01 - 黑龙江发布

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将于6月30日结束,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尚未报送年报的企业,未按时公示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会受到多个部门联合信用惩戒。

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年报报送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记者了解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会受到多个部门联合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企业信息为重要考量因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章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报送方式

1.网上填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http://gsxt.hlj.gov.cn)填报。

登录“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amr.hlj.gov.cn/),在主页面点击“信用信息公示”模块或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服务平台”栏下,点击“年报及公示信息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填报。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可关注“龙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在主页面点击一级菜单的“微专题”后,进入二级菜单的“年报入口”进行填报。

2.纸质填报

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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