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售卖与恐龙同时代的野生植物,上海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案宣判

2022-06-23 07:00:19 - 媒体滚动

近年来,起源于侏罗纪时代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毛狗蕨成了“网红”,部分花卉经营者铤而走险,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从他人处收购野生金毛狗蕨并加价出售牟利。昨天(22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审理了一件非法收购、出售野生金毛狗蕨案,这也是上海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案件。

2020年年底起,为了牟取利益,某花店老板王某平明知金毛狗蕨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仍从上家收购,并悄悄在自己的店铺内销售。2021年9月,警方根据线索,在对王某平的店铺进行检查中现场查获250株金毛狗蕨,经相关部门鉴定,这些金毛狗蕨均为野生植株。在非法销售期间,王某平根据店内金毛狗蕨植株的大小、品相,以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向外出售了19株,非法获利1200余元。王某平到案后,对自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遂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向上铁法院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此前,王某平的上家已被外地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非法售卖与恐龙同时代的野生植物,上海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案宣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涉案植物金毛狗蕨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中规定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王某平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关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王某平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18条第2款之规定,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金毛狗蕨植物资源造成破坏,影响其物种的生存与种群的更新延续,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在侵权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综上,法院依法判处王某平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金毛狗蕨植物予以没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王某平于本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将涉案金毛狗蕨植物送回其原生生境进行原地保护,并承担涉案金毛狗蕨植物活体的养护费用及鉴定费用;王某平当庭就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栏目主编:王海燕

本文图片均由上铁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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