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监督岗”上线,护航“舌尖上的安全”

2024-06-23 08:58:00 - 新疆网

核心提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学生监督岗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治理,引导校园食品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璇)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学生监督岗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治理,引导校园食品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6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学生食品安全监督岗设置范围及方式为:全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中四年级及以上每个班级均要设置3名以上食品安全学生监督岗。可以是固定学生,也可以由班级学生按周期轮换,具体周期由各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学生在就学期间发现学校供应的食品或学校周边售卖的食品存在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一般以小面包、小糕点、小零食或火腿肠等食品为主);没有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一般以小面包、小糕点、小零食或火腿肠等食品为主);混有头发、指甲、铁丝、塑料等异物的饭菜;腐败变质的食品(俗称发酸或发臭的食品);霉变生虫的食品(俗称发霉、长毛或有虫子的食品);学校提供的碗、餐盘、筷子、勺子等餐具存在明显污垢等6种情形的,应及时向学校反映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学生反映问题或投诉举报的渠道包括向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反映,由班主任第一时间反映给学校食品安全总监;直接向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反映;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平台12315专线电话;拨打本地市场监管部门专线电话举报;本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举报问题3日内未处理的拨打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专线电话投诉。其中,如果出现学生在学校集中用餐后有3名以上同学出现恶心、呕吐、拉肚子等症状的,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举报专线电话0991-2843173。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事权管理权限,督促学校及时更新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公示信息,确保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反映渠道畅通。对学生所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不重视、不及时解决的学校,因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履职不到位导致相同问题反复被学生反映或举报的学校,以及自营食堂、承包经营食堂年度内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学校,要综合运用考核评价、黑榜通报等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依纪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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