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谈食品抽检:地方标准在其他行政区域内有效吗?

2021-07-23 10:22:09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原标题: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谈食品抽检:地方标准在其他行政区域内有效吗?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食品抽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执法的重要依据,是守护舌尖安全的“防火墙”。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食品抽检工作,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分享几个食品抽检小知识。

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应遵循哪些原则?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应遵循如下原则:一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抽样和检验;二是均衡推进年度抽检监测计划;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抽检;四是实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首检负责制,抽检全部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五是坚持检管结合,坚决依法处置不合格食品,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国、省、市、县四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制定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重点抽检全国范围内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重点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制定中央转移地方、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重点抽检省内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重点生产企业、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市县级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重点抽检辖区内小型商超、农贸批发市场、小食品店、小作坊等覆盖城乡接合部区域的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规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抽样工作要求;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抽检结果及汇总分析的报送方式和时限;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

四、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中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和检验方法有什么要求?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采用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采用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临时限量值、临时检验方法或者补充检验方法。

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检验方法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其他检验方法分析查找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所采用的方法应当遵循技术手段先进的原则,并取得国家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五、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有哪些主要规定?地方标准在其他行政区域内有效吗?

《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在制定公布的省级行政区以外的其他行政区域内是否有效,还没有一个权威的明确的答案。

六、抽样人员现场抽样时有哪些要求?

清晰、完整记录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所抽样品状态等可追溯信息;抽样人员可以从食品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仓库以及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不得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提供样品;抽样数量原则上应当满足检验和复检的要求。(来源:陕西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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