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者满意率低于70% 经营者或“下课”

2024-07-23 06:04:45 - 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本报讯 记者杨官荣报道 7月22日,记者从西山区教育体育局获悉,西山区拟制定《西山区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西山区区属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的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办法》规定,餐饮企业禁止在学校向师生加工售卖如沙拉、寿司、凉菜、冷面、凉皮等冷荤类食品,禁止售卖如刺身等生食类食品以及自制冷饮品和冷加工糕点;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河豚等高风险食品;不得供应未烧熟煮透的豆浆,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不得制售高盐、高糖、高油的食品。

同时,《办法》规定,承包企业存在以下情形,学校有权解除合同: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撤销、注销的;经营管理期间因承包企业责任导致被服务学校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或消防、餐饮设备设施管理不善损坏严重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经营管理混乱,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擅自降低供餐质量标准或擅自提高饭菜价格,或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引起就餐人员不满(满意率低于70%)而发生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有害食品的;未按经营范围经营,经学校规劝,限期整改无效的等。

凡被学校取消服务资格的餐饮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受限企业名单,3年内不得进入西山区中小学餐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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