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启动退赔!首批村民拿到退款

2024-07-23 14:09:04 - 中国消费者报

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没想到会退回货款

感谢消委会帮我们讨回损失”

日前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提起并成功获赔的首例

“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

已开始向受害农户退赔

公益诉讼启动退赔!首批村民拿到退款

克服困难寻找甄别受害者

首批21名村民拿到退款

2023年2月,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在打假护农行动中,对孙某文、刘某春合伙经营的佳瑞配方肥厂进行现场抽检,发现产品不合格,经查该厂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也无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的备案与登记。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2024年2月4日,四川省消委会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同时申请巴中市检察院支持起诉。3月11日,经开庭审理,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向四川省消委会指定的公益账户退缴违法所得73142.5元,惩罚性赔偿219427.5元。

本案中,如何管理和使用退赔金,如何找到受害者并退赔到位,是四川省消委会与检察机关、法院共同探索的重点。为解决退赔金兑付时的具体问题,四川省消委会联合巴中市检察院、巴中市消委会研究制定了《赔偿金管理使用方案》。

鉴于两被告生产销售不合格肥料时间较长、购买的农村消费者数量众多,四川省消委会决定将追回的违法所得直接返还消费者,以弥补其损失,若违法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申报消费者购买不合格肥料的货款,则以其后分期到账的惩罚性赔偿金继续支付。剩余惩罚性赔偿金将按资金到位情况,依次用于购买化肥、种子等农资,在春耕时节无偿赠送给受侵害集中区域,尤其是受侵害集中区域内的农村贫困消费者,以进一步彰显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5月7日,四川省消委会和巴中市检察院联合发布公告,征集涉案12批次不合格化肥的受害农户信息,并委托巴中市消委会办公室进行审核甄别。

公益诉讼启动退赔!首批村民拿到退款

巴中市消委会办公室主任袁正军告诉记者,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218人名单,工作人员逐一进行电话核实,目前确认了65人,下一步将继续完成全部甄别。

公益诉讼启动退赔!首批村民拿到退款

7月18日,四川省消委会联合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巴中市消委会、恩阳区消委会,在巴中市恩阳区元窝社区举行集中退赔仪式,向首批21名购买劣质化肥的农户返还货款。

上午10点,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村民整齐地坐在会议室,主席台背景墙上写着“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付金元窝社区发放点”字样。工作人员将一张“巴中市恩阳区2023年购买邦力达复合肥现场赔付签到表”送到村民面前,让大家签字摁手印。村民朱内明表示,去年买的肥料质量不合格,没想到1000多元货款还能退回。据了解21名村民中最高退赔1320元、最低120元,共计赔付9900元。

公益诉讼启动退赔!首批村民拿到退款

据悉,首批退赔款后剩余的6万余元违法所得,四川省消委会将委托巴中市消委会、市检察院确定受害农户信息后,陆续分批次返还。

让受害消费者的损失得到赔偿

体现公益诉讼的立法价值

据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农资市场良莠不齐,违法行为屡禁不绝,案件的查办保护了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各类坑农害农不法分子以有力震慑。

据介绍

四川省消委会不断探索

消费民事侵权行为

对不特定消费者实施侵害后的

司法救济机制

2017年与四川省检察院探索建立案件线索共享、相互支持配合诉讼等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2022年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建立证据协查、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诉前准备等维权联动协作沟通机制;

2023年与川渝消委会、检察院建立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规范。

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闫光耀表示,履行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职能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惩罚违法者,让受害消费者的损失能得到赔偿,真正体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法价值。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刘铭

编辑/李晓雨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