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心!女子被10厘米伞骨直插脸部!这个电动车“夺命杀手”上海明令禁止,但仍有人在用!

2024-07-23 18:30:41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正值盛夏

很多人为了避免暴晒或防暴雨

会选择在电动车上

加装遮阳伞

注意!

这样做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虽然上海已明令禁止,

但仍有很多人在用,

当心神器变凶器!

近日,广东东莞的钟女士

就因此遭遇惊魂一幕

7月16日早晨7点,钟女士骑电动车外出时,与另一辆电动车相撞。钟女士连人带车一起被撞倒,由于钟女士的电动车加装了遮阳伞,遮阳伞的一根伞骨断裂后竟直插她的脸部。

惊心!女子被10厘米伞骨直插脸部!这个电动车“夺命杀手”上海明令禁止,但仍有人在用!

钟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并不觉得痛,只知道要打电话叫家属、救护车,吓得险些手机都开不了锁。

120将钟女士送往事发地附近的医院进行治疗。医生表示,钟女士当时情况比较严重,伞骨插到她的脸部,大概有10厘米长;而且伤者现场出血量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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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留在体外的伞骨太长,妨碍手术开展,医院不得不请来消防员,先将伞骨剪短,再进行手术。消防员刘勇介绍,剪短必须眼疾手快,在做好固定后将体外的伞骨一次性剪断,否则会造成二次伤害,而且容易造成脸部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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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急诊科主任告诉记者,伞骨刚好在患者眼球下端穿过,进入了鼻腔区,还好较大的神经血管没有损伤,眼球也没有损伤。

钟女士目前恢复情况良好,已于7月18日出院,她说遮阳伞是自己在电动车店加装的,以后再也不敢用了。

警!惕!

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雨篷会阻碍视线,

扩大车体面积、增加擦碰事故发生率,

加大车辆风阻、易造成方向失控,

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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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加装伞具、雨篷,

上海明令禁止!

惊心!女子被10厘米伞骨直插脸部!这个电动车“夺命杀手”上海明令禁止,但仍有人在用!

2021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

(一)拼装非机动车;

(二)在非机动车上加装蓄电池、电动机等动力装置,加装座位、伞具、车篷(厢)、高分贝音响;

(三)改变非机动车排气装置的尺寸,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或者擅自更换电动机等动力装置;

(四)拆除或者改动非机动车的消音、车速提示音、限速、尾气处理装置;

(五)其他更改非机动车定型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

无论是消费者还是销售商,都严禁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或销售、使用拼加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从事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经营性活动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所有电动自行车车主

交通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不要再加装伞具、雨蓬啦!

如果有,请自觉及时拆除!

申工社综合整理自广东民生DV现场、新闻坊、上海发布、上海应急守护等

本期编辑:王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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