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指南

2024-07-23 20:52:00 - 昆明信息港

2024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指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2024〕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8号)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4〕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延续实施2024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2024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指南

一、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

2024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指南

2024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指南

(一)对象及范围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不区分行业和企业类型。

(二)政策标准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全省统一,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

(三)办理方式

参保单位可在缴费时直接享受。

(四)执行时间  

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指南

二、稳岗返还政策

(一)对象及范围

参加失业保险并在上一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其中,单位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享受稳岗返还。

(二)政策标准

大型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不超过60%返还。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按2020年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划型办法执行。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三)办理方式

劳务派遣单位主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稳岗返还申请;非劳务派遣单位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筛查出符合政策条件的单位,形成拟发放单位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单位发放至单位账户。

(四)执行时间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温馨提醒

(一)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单位确保法人的手机号码和单位银行账号信息准确。

(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被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单位和人员名单,相关失信信息将在“信用中国”、人社门户网站等媒介公示,并接受由相关部门实施包括对个人限制乘坐飞机、高等级列车和席次、获得贷款授信,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经营受限、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在内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咨询电话:

0871-68158362

0871-6815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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