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国家发改委重磅发布

2024-07-23 20:53:57 -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7月23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自2024年7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9年7月29日。

利好!国家发改委重磅发布

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借用外债特别是中长期外债是我国有效利用外资、扩大双向开放的重要内容。完善外债管理和服务是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要抓手,对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维护经济金融发展稳定、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指出,积极支持行业地位显著、信用优良、对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大鹏认为,随着《通知》落地生效,优质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效率将大幅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拓宽外资投资中国渠道,帮助企业优化境内外要素资源配置。

合理界定优质企业标准

《通知》明确,现阶段重点支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符合《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56号令)等有关规定要求;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

(三)近一年营业收入规模排名行业前五,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四)企业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BBB-及以上)或国内信用评级为AAA;

(五)最近三年,(1)未发生境内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处于持续状态的延迟支付本息事实;(2)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如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简化相关审核要求和流程

谈及审核要求和流程,上述负责人介绍,优质企业可提交包含子公司在内的计划性合并外债额度申请,实现一次申请、分次使用;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或境外发行债券欠缺部分材料的,可适当“容缺办理”;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中的专业机构法律意见,可由内部法务部门出具。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优质企业外债申请实行专项审核,加快办理流程,增强优质企业政策获得感。

积极支持各类所有制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

《通知》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统筹考虑,积极支持各类所有制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并将根据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及全口径外债情况,适时调整优质企业界定标准。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可结合地方实际,主动服务,积极支持和指导区域内优质企业稳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合理开展中长期外债融资,引导企业将外债募集资金用于配合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陈大鹏表示,从支持对象看,《通知》明确指出“积极支持各类所有制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确保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不同所有制的优质企业都能得到政策支持,在降低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保证竞争公平性。从标准制定看,《通知》强调“根据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及全口径外债情况,适时调整优质企业界定标准”,保证了政策支持的灵活性,避免现行标准不适应未来形势变化、降低市场整体运行效率的情况。

切实防范外债风险

《通知》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完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范外债风险。

(一)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对企业借用外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优质企业借用外债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核查企业外债额度使用率,外债资金是否按要求募集使用,借用外债信息是否按规定及时履行报送程序等。

(三)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加强对辖区内优质企业外债募集资金投向的监督检查,确保外债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实施偿债能力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督促企业做好偿还本息准备,科学有效防范外债风险。

审读:张勤峰

编辑:张典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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