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3 02:31:47 -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27公司简称:大东方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高兵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327股票简称:大东方公告编号:临2023-030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3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327股票简称:大东方公告编号:临2023-03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商业零售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门店新增情况(4-6月)

无。

2、报告期内门店减少情况(4-6月)

3、报告期末门店分布情况

注:报告期内,共有4家湖北7-11便利店门店由直营店转加盟店。截止报告期末,湖北7-11便利店共有34家门店,其中:直营店12家、加盟店22家。

二、拟增加商业零售门店情况(或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2023年7-9月,公司计划拟新开4家“三凤桥食品专卖店”。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1、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1-6月)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本公司商业零售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以无锡为核心的江苏省内地区。医疗服务涉及上海、浙江(杭州、宁波、温州、金华)、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株洲)、四川(成都)、陕西(西安)、山东(济南、青岛)、北京、重庆、深圳、江苏(南京、苏州、沭阳)、广东(广州、中山、佛山)、广西(南宁)、云南(昆明)、河北(石家庄)、天津、山西(太原)等地布点。

注: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327股票简称:大东方公告编号:临2023-03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监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2023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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