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2023-08-23 01:31:39 - 证券时报网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股东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公司本次向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增加,实际控制人滕用雄先生、滕用伟先生、滕用庄先生、滕用严先生均未参与本次发行,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比例由本次变动前41.9974%减少至本次变动后36.3298%,被动稀释5.6676%。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80,760,000股增加至555,76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滕用雄先生、滕用伟先生、滕用庄先生、滕用严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根据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80,760,0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根据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555,760,000股计算;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合计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2证券简称:海欣食品公告编号:2023-05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滕用雄先生、滕用伟先生、滕用庄先生、滕用严先生以及前述四人母亲陈月娇女士,自2016年2月19日发布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日(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分别因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回购、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从而导致合计持股比例由46.5347%减少至36.3298%,累计减少10.2048%。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2016年2月19日发布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报告书公告日(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期间”):

1、2016年3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相关情况如下: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陈月娇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60万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的1.6266%。其中,滕用雄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0万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的1.0608%;陈月娇于2016年3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0万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的0.5658%。本次减持实施完毕后,陈月娇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7,000,0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的44.9081%。

2、2016年8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公司董事会同意对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028万股限制性股票。2016年8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102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82,800,000股变更为293,08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7,000,000股,持股比例合计43.3329%。

3、2016年9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授予5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16年9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授予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四人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0万股的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93,080,000股变更为298,08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000,000股,持股比例合计44.2834%。

4、2017年4月20日,公司披露《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8,0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4月27日。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98,080,000股变更为506,736,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4,400,000股,持股比例合计44.2834%。

5、2017年3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如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则回购数量由2万股变更为3.4万股)。2017年6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公司对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3.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17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3.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6,736,000股变更为506,702,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4,400,000股,持股比例合计44.2864%。

6、2017年9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经过审慎论证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原16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594.2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2018年1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2,594.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6,702,000股变更为480,76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5,900,000股,持股比例合计44.9081%。

7、2023年1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相关情况如下:2022年11月29日至2023年1月2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滕用雄于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6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9968%;滕用伟于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39.33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0.9138%。滕用雄、滕用伟二人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9107%。本次减持实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1,906,700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合计41.9974%。

8、2023年8月,因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5,000,000股,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5.6676%。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1,906,700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合计36.3298%。

综上所述,前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陈月娇五人)因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原因造成其合计持股比例减少10.2048个百分点。

二、本次权益变动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有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282,800,000股的比例为46.5347%;本次权益变动后,其合计持有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后总股本555,760,000股的比例为36.3298%,其持股比例累计减少10.2048个百分点。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注1:2016年8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0,28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82,800,000股增至293,080,000股。2016年9月公司向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四名激励对象(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5,00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93,080,000股增至298,080,000股。2017年4月公司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份总数298,0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98,080,000股增至506,736,000股。2017年6月公司实施完成了对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4,0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506,736,000股变更为506,702,000股。2017年9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原16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5,942,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2018年1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25,94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506,702,000股变更为480,760,000股。2023年8月公司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股份总数由480,760,000股增至555,760,000股。在上述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相应变动。

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根据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282,800,0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555,760,000股计算。

注3: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合计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三、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滕用庄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7,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59.7081%,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555,760,000股)的比例为4.8582%。除前述质押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质押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2证券简称:海欣食品公告编号:2023-06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变动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5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5,000,000股,发行价格5.01元/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80,760,000股变更为555,760,000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本次发行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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