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上门,请您配合信息采集 乌鲁木齐5000多名普查员开展清查入户登记工作

2023-08-23 09:26:00 - 新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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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您好,我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员,这是我的普查员证。”8月22日,天山区青年路街道光明路北社区迎来了普查人员上门采集信息。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郭玲)“您好,我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员,这是我的普查员证。”8月22日,天山区青年路街道光明路北社区迎来了普查人员上门采集信息。

乌鲁木齐已经全面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清查登记工作,目前全市5000多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深入千街万巷,开展入户清查登记工作。

经济普查对象可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有利于全面摸清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家底”,更好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摸清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

单位清查工作中,普查人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对普查区域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逐一清查,分类填报清查。

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经济普查对象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呼吁全市所有经营主体,经济普查成果不仅服务于政府,更会惠及各类主体,为做好全市清查登记工作,请您积极配合普查人员。

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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