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刚刚传来消息,厦门下调!

2023-08-23 13:26:51 - 海峡导报

明确了!

刚刚,最新消息传来!

厦门重磅通知来了!

事关买房!

确定下调!已开始执行!

厦门最新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明确相关新政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

进一步支持

缴存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明确了!刚刚传来消息,厦门下调!

划重点!

根据这份官方最新通知

厦门缴存职工

有一笔商业性住房贷款未结清

且本市无住房或者有一套住房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首付款比例由50%下调至40%

一起来看通知具体内容: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厦门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厦公积金〔2019〕11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8月16日起,缴存人在我市购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按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执行。具体如下:

明确了!刚刚传来消息,厦门下调!

缴存职工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贷款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仍为30%;

缴存职工本市有一套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贷款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仍为40%;

缴存职工本市有住房两套及以上,或者有两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或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说明:

1、住房套数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档案中心出具的购房人家庭名下在厦门市住房套数情况证明为准;

2、住房贷款记录包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

3、购房时间认定以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或二手住房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以上最新重要调整

大家get到了吗

近期厦门住房利好政策不断

一起来看最新消息!

厦门全面实施!

不动产“带押过户”!

即日起

厦门全面开展

不动产“带押过户”

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交易和登记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的通知》。

明确了!刚刚传来消息,厦门下调!

此次服务升级后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不动产

均可开展“带押过户”

同时,可办理的“便民服务处”

全面推广至全市金融机构

实现本市所有银行全覆盖

极大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事”

什么是不动产“带押过户”?

不动产“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有效衔接。

一图了解

不动产“带押过户”的

办理流程和适用范围

明确了!刚刚传来消息,厦门下调!

据介绍

目前“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处”

已覆盖厦门全市商业银行

均可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

明确了!刚刚传来消息,厦门下调!

“带押过户”可以实现

“一次申请、合并审核、同步办结”

方便买卖双方

落地后能够起到一举多得的积极效果

对售房者来说:

可以解决交易过程中存在的还贷资金筹措难等问题,节约资金成本。

对买房人来说:

可以减少交易环节,一次性完成过户、重新抵押手续。

从整个房地产市场来看:

可以促进交易,使市场循环更加畅通。

已受理17笔,1204.3万元!

厦门市“带押过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全速推进

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8月17日消息:

近日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成功发放

首笔“带押过户”模式下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39.4万元

7月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推行“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购买在押期间的二手房时,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在我市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系统办理二手房预告转移登记后,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截至目前,已受理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17笔,1204.3万元。

新举措简化业务办理流程

为市民节约了

购房时间成本和手续费用

新举措降低交易成本

提升交易速度

办理厦门首笔“带押过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

是市民徐女士

她预购买陈先生

位于湖里区的某处住宅

计划于7月底到8月初进行交易

该房屋尚抵押在建设银行,还有约一百万元贷款未还清,原本卖方要先筹钱垫资赎回房屋,过户后徐女士再把钱款转给卖方。

7月19日,买卖双方中介了解到厦门市出台“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主动联系买卖双方,并致电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建设银行,详细了解政策。买卖双方决定,通过建设银行办理“带押过户”。徐女士办理组合贷款,贷款合同总额大于卖方原住房贷款合同项下的剩余贷款本息。

7月21日,买卖双方正式提起“带押过户”申请。在买卖双方补齐所需材料后,该笔贷款8月4日所有环节审批完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授权放款指标。建设银行根据授权信息,将贷款资金结清原住房贷款并将剩余款项转至卖方账户。卖方注销原住房贷款抵押。

买卖双方房产中介坦言,在未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的情况下,通过“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缓解买卖双方筹款压力。就像在上述事例中,卖方陈先生原本要筹钱先“赎楼”,需付出一定的筹集费用。通过“带押过户”,陈先生不用多付钱,就能结清原住房贷款,顺利交易。

买卖双方中介

“此前,二手房买卖双方偶尔会纠结于谁垫资付款‘赎楼’的问题。新政策出台后,双方就不用纠结了。这个方式还很安全,不用担心一方先垫资,另一方却‘跑路’的问题。二手房交易也会因此受益,时间缩短、速度提升。”

“‘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很简便!全程我就跑了一趟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后续材料补充等事项都是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审批迅速,审核通过银行当天就放款了,整个流程很高效。”

买方

徐女士

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培训

持续提高办理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金融业务管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开办,日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对全市16家受委托贷款银行约140名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人员,开展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现场培训。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强化业务培训,中心也将继续优化业务系统、改善业务流程,让“带押过户”贷款业务更便民,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综合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厦门资源规划

编辑陈思亲

海峡导报微信(IDhxdbwx)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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