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被告人接受委托辩护的,受指派的法援律师应及时报告

2023-08-23 13:08:00 - 澎湃新闻

司法部新规明确,被告人接受委托辩护的,受指派的法援律师应及时报告。8月23日,司法部公布修订后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澎湃新闻注意到,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首次以法律形式全面规范我国法律援助工作。

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法律援助法实施近两年之际,司法部发布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前述新修订的《程序规定》第2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接受委托辩护的,受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应当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

上述新规进一步细化了法援律师指派程序: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以及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如何保障委托辩护的意向转递给辩护人?“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问题。”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孙春英表示,在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是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为前提的。根据法律援助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对属于未成年人或者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等7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澎湃新闻注意到,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辩护权,法律援助法第2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时,不得限制或者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法律援助法第48条规定,受援人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

孙春英表示,为了落实好法律规定,新修订的《程序规定》中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已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又代为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接受委托辩护的,律师应当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切实保障有关当事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孙春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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