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关于茂南区潘健辉货运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粤高交罚[2023]02957号
2023-08-23 14:16:5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南区潘健辉货运部,该货运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高交罚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1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茂南区潘健辉货运部使用粤K88396重型自卸货车经营运输碎石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茂南区潘健辉货运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02MABWUMXL1U----------潘**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21
公示截止日期2026-08-21
处罚机关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高州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