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信披有啥问题?证监会最新披露……

2024-08-23 22:37:54 - 金融时报

8月23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据介绍,证监会组织专门力量抽样审阅了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次《报告》。

截至2024年4月30日,A股市场共有535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其中主板3195家、创业板1340家、科创板571家、北交所248家,实现盈利的4228家、发生亏损的1126家。按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209家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无法表示意见29家、保留意见85家、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95家。

《报告》称,总体来看,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金融工具、资产减值、所得税、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或财务信息披露错误。

收入相关问题集中在六方面

《报告》显示,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存在未恰当识别履约义务并计量收入,对适用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条件理解不正确,对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的判断不正确,项目设施建设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业务经济实质,项目设施建设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业务经济实质,质量保证会计处理不正确等。

以未恰当识别履约义务并计量收入为例,《报告》显示,审阅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软件销售合同中包括后续免费提供终身升级服务的条款,上市公司认为相关升级服务的期间不确定且后续不向客户收费,因此未将升级服务识别为一项履约义务并单独确认收入,而是错误地在软件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将整个合同交易价格一次性确认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或提供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的承诺,若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或服务本身或将其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且企业向客户转让或提供该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的,应当作为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企业应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报告》认为,对于软件销售同时提供升级服务的情况,上市公司应判断该升级服务是否满足可明确区分条件,充分考虑该升级服务是否可以单独购买、客户在不升级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使用软件等因素。若满足可明确区分条件,上市公司应将该升级服务识别为单项履约义务并分摊对应的交易价格,在后续履行该履约义务的期间确认相关服务收入。

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存在五方面问题

《报告》显示,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的问题包括,附回售权股权投资的分类不正确,企业合并认定不正确,企业合并中的业绩补偿条款会计处理不恰当,未恰当确定合并范围,处置子公司会计处理不正确。

以企业合并认定不正确为例,《报告》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构成企业合并的前提条件之一为所合并的组合必须构成业务。合并方取得的组合应当至少同时具有一项投入和一项实质性加工处理过程,且二者相结合对产出能力有显著贡献,相关组合才构成业务。此外,商誉的确认来自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所购买的组合不构成业务的,不新产生商誉。

审阅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自非关联方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该标的公司在购买日前仅拥有一项生产资质,不存在任何可辨认资产、可辨认负债和员工,实际为“空壳公司”,上市公司错误地认定该收购构成企业合并,并将全部购买价款确认为商誉。由于“空壳公司”无法满足业务的定义,不满足企业合并的认定条件,上市公司不应将相关支付价款确认为商誉。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问题集中在五方面

《报告》称,在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方面,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包括永续型融资工具分类不正确、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分类不恰当、逾期借款的后续计量不正确、未恰当计量流通股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不恰当。

以逾期借款的后续计量不正确为例,《报告》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企业应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费用,并将相关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

审阅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对于已逾期的借款,错误适用或有事项准则,将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部分确认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上市公司应按照准则规定,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借款持续采用实际利率法,及时在相应会计期间确认利息费用,直至有关借款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其中逾期罚息部分在确定借款实际利率时应一并考虑。

《报告》提示的其余问题也值得关注

在资产减值问题方面,《报告》称,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不恰当、存货跌价准备的计量不正确、资产组的确定或变更不正确等问题。

关于所得税问题,《报告》显示,部分上市公司预缴土地增值税相关所得税会计处理不恰当,未恰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时采用的税率不正确。

其他确认与计量问题集中在六方面:一是通过债务重组取得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不正确;二是处置自身权益工具会计处理不恰当;三是股东违规减持收益会计处理不恰当;四是停工损失会计处理不恰当;五是未正确区分会计政策变更与前期差错更正;六是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时点不正确。

列报与披露相关问题包括两方面,一是重要信息披露不完整;二是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简单错误,包括:财务报表项目填写串行,数字正负号和金额填写错误,文字表述不恰当。

在非经常性损益问题方面,《报告》显示,部分上市公司未按照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正确认定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一是未正确认定与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相关的损益。二是未正确认定与客户赔偿款相关的损益。三是未正确认定与应收子公司债权相关的预期信用损失。四是未正确认定递延所得税适用税率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五是未正确认定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六是未正确认定股份支付费用。

证监会:及时跟进并按规定进行后续监管处理

针对上述问题,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梳理审阅发现的上市公司问题线索,及时跟进并按规定进行后续监管处理。二是就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组织召开年度会计监管协调会,统一监管口径。三是密切跟踪市场热点难点会计处理问题,继续以案例解析等形式加强实践指导,提升资本市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改正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错误,不断强化理解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能力,稳妥做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不断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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